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家明任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合理调整信息员工作分工,确保其有时间、有精力完成好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达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为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保障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真实、安全、合法,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是充分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等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工作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利用黄陂门户网站等在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 23 条,其中,黄陂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3条(不重复计算政务公开栏目下的信息);黄陂在线网站发布23条。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反馈答复,办结率100%。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对中国黄陂门户网站的部门栏目进行重构,并按照要求对于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内容的导入和加载,完善了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的内容。
3.政策解读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解读文件与原文件实现关联,综合运用视频、媒体和文字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2020年,共发布上级和本级政策解读信息20条。
4.回应关切情况。利用中国黄陂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并对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尤其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进行了热点解答。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主动督促各处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上级机关通报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对各科室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三是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6.信访工作情况。我局利用湖北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函等形式实行人工答复,丰富了公众了解退役军人福利待遇。今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350余人次,处理集体上访8批50余人次,办理市长专线69件次,办理阳光信访系统信访件46件次,办理群众来信及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件10件次,回复黄陂区城市留言板9件次,化解信访积案6件,化解率100%,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构建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和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我局在区政府进行了23次信息公开,并根据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在操作平台进行了随机抽查、通报、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与公众的互动还不够;四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五、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本部门信息,及时公开,定期更新,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分解细化政务公开责任。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做到权责清晰,促进工作落实。局综合科作为局政务公开的牵头科室,抓好督促协调作用,变原来大包大揽为居中协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严格按照规范化文件的制定流程,做好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及发布工作。积极推行“一把手”参与解读,充分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和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等多种解读手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与沟通,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根据社会公众的诉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0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2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23 | 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23 | 5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武汉市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