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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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10-2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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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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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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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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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9,015.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29 |
| ||||||||||||
三、事业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0 |
| ||||||||||||
四、经营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2 |
| ||||||||||||
六、其他收入 | 6 | 2,074.54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238.17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 | 16.40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20489.11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3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346.79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8 |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49 |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21,090.47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21,090.47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2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 ||||||||||||
总计 | 27 | 21,090.47 | 总计 | 54 | 21,090.4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 |||||||||||||||||
51行=(28+29+…+50)行; 54行=(51+52+53)行。 | |||||||||||||||||
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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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1,090.47 | 19,015.93 |
|
|
|
| 2,074.5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17 | 23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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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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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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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40 | 16.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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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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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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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0.489.11 | 18,414.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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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74.54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425.76 | 35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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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4.54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80.53 | 1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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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04 | 1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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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2115.19 | 4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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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4.54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773.79 | 6,7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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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139.00 | 13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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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634.79 | 6,6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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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1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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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1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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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999.97 | 9,9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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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6,999.97 | 6,9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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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8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3,000.00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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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1,18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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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1,18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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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46.79 | 346.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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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31.77 | 3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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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331.77 | 3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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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02 | 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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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20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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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82 |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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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 |||||||||||||||||
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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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1,090.47 | 3,027.12 | 18,063.35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17 | 23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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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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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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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40 | 16.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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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
|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0.489.11 | 2425.76 | 18,063.35 |
|
|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425.76 | 2425.76 |
|
|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80.53 | 180.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04 | 130.04 |
|
|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2115.19 | 2115.19 |
|
|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773.79 |
| 6,773.79 |
|
|
|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139.00 |
| 139.00 |
|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634.79 |
| 6,634.79 |
|
|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 104.18 |
|
|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 104.18 |
|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999.97 |
| 9,999.97 |
|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6,999.97 |
| 6,999.97 |
|
|
| |||
21208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3,000.00 |
| 3,000.00 |
|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 1,185.41 |
|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 1,185.41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46.79 | 346.79 |
|
|
|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31.77 | 331.77 |
|
|
|
|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331.77 | 331.77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02 | 15.02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20 | 10.20 |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82 | 4.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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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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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015.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9,999.97 | 二、外交支出 | 31 |
|
|
| ||||||||
| 3 |
| 三、国防支出 | 32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4 |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
|
|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238.17 | 238.17 |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 | 16.40 | 16.40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18414.57 | 8414.60 | 9,999.97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346.79 | 346.79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
|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0 |
|
|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1 |
|
|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2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9,015.93 | 本年支出合计 | 53 | 19,015.93 | 9,015.96 | 9,999.97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4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
| 55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
| 56 |
|
|
| ||||||||
| 28 |
|
| 57 |
|
|
| ||||||||
总计 | 29 | 19,015.93 | 总计 | 58 | 19,015.93 | 9,015.96 | 9,999.9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 |||||||||||||||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015.95 | 952.57 | 8,063.3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17 | 238.17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38.17 | 238.17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40 | 16.40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6.40 | 16.4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414.60 | 351.22 | 8,063.38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51.22 | 351.22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80.53 | 180.53 | 0.00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04 | 130.04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0.65 | 40.65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773.79 |
| 6,773.79 |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139.00 |
| 139.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634.79 |
| 6,634.79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 104.18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4.18 |
| 104.18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 1,185.41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185.41 |
| 1,185.4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46.79 | 346.79 |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31.77 | 331.77 |
|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331.77 | 331.77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02 | 15.02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20 | 10.20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82 | 4.82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1栏各行=(2+3)栏各行。 |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1.4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1.18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31.77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5.75 | 30201 | 办公费 | 10.16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69.30 | 30202 | 印刷费 | 18.9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30103 | 奖金 | 14.99 | 30203 | 咨询费 | 3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205 | 水费 | 0.65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30206 | 电费 | 7.7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7 | 邮电费 | 1.43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40 | 30208 | 取暖费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31.77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4.5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30211 | 差旅费 | 0.59 | 31204 | 费用补贴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5.02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
30114 | 医疗费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6.77 | 399 | 其他支出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14 | 租赁费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部贴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38.17 | 30215 | 会议费 |
|
|
|
| |
30301 | 离休费 | 15.01 | 30216 | 培训费 |
|
|
|
| |
30302 | 退休费 | 223.16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0.32 |
|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
|
| |
30304 | 抚恤金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
|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0.50 |
|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42.90 |
|
|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6.21 |
|
|
| |
30309 | 奖励金 |
| 30229 | 福利费 | 13.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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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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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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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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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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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合计 | 399.63 | 公用经费合计 | 552.9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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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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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 |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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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 ||||||||||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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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9,999.97 | 9,999.97 |
| 9,9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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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9,999.97 | 9,999.97 |
| 9,999.97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9,999.97 | 9,999.97 |
| 9,9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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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 6,999.97 | 6,999.97 |
| 6,9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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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 3,000.00 | 3,000.00 |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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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090.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171.53万元,下降30.31%,主要原因是1、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农户账户;2、墙改基金结算减少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09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5.93万元,占本年收入 90.20%;其他收入2,074.54万元,占本年收入9.8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09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12万元,占本年支出14.40%;项目支出18,063.35万元,占本年支出85.6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15.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46.07万元,下降37.20%。主要原因是1、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农户账户;2、墙改基金结算减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1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7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9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市政道路建设投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1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7万元,占2.6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0万元,占0.20 %;城乡社区支出8,414.6万元,占93.34 %;住房保障支出346.79万元,占3.8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8.70万元,支出决算为9,0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80%。其中:基本支出952.57万元,项目支出8,063.38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1、建筑节能奖励资金139万元,主要成效推动绿色建筑节能环保发展;2、路灯改造工程3000 万元,主要成效是解决街乡镇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3前川市政道路建设3634.79万元,主要成效加强路网建设,市政道路进一步提档升级;4、前川社区绿化工程104.18万元,主要成效美化城区环境,社区绿化提档升级;5、建筑企业奖励资金660万元,主要成效扶持鼓励建筑业的发展,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6、5A环境整治及管线普查525.41万元,主要成效加大城区地下管线建设,优化旅游环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有一名死亡,经费支出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含局所属二级单位,决算数包含。
3.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2.04万元,支出决算为8,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0.2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数不含局所属二级单位,决算数包含;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6.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75万元、津贴补贴69.30万元、奖金1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万元、住房公积金15.02万元、离休费15.01万元、退休费223.16万元;公用经费55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6万元、印刷费18.9万元、咨询费30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7.7万元、邮电费1.43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护)费26.77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委托业务费42.9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13.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1.77万元(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018年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32 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15 万元,主要用于交流学习的接待工作二批次 21 人次(其中:陪同 6 人次);及各项检查等接待活动0.17 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区各专项检查的接待工作四批次24人次(其中:陪同 6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68万元,下降68.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标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支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999.97万元,本年支出9,999.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9,999.97万元,主要用于前川市政道路建设、村湾路灯改造工程等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8 个,资金18063.35 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分为几个阶段,首先设定基准评价框架与综合评分标准;二是前期准备阶段,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内容;三是绩效评价核实阶段,通过过案卷研究、个别走访、实地调研、民意调查、集中座谈、随机抽样等方式,对被评价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实;四是绩效初步评价阶段,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初步确定整体绩效的评价结果;五是绩效评价汇总阶段,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撰写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六是提交报告阶段。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90.47 万元,执行数为 21090.4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一是路灯改造、市政道路建设、危房改造、立面整治、生态小镇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二是工程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严格;三是人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取得新进展;四是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机关沉基层、党员联群众”,机关作风持续改进。主要效果:一是社会效益,市容市貌改善、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预期数、建筑业增幅1.2%;三是环境效益,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项目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欠缺规范性,不够精细、全面、科学和完整,导致预算调整金额较大,预算刚性不强;二是财务核算与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三是绩效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基础建设项目未纳入年初支出预算;二是资产管理业务水平较低;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专业性、系统性较强的工作, 不仅要收集大量基础数据, 还要做大量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下一步改进措施:1.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工作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础资料搜集和整理,力求做到预算编制基础信息资料的全面、细致、完整,科学预测部门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强化审计,提高财务核算能力。一是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确保财务报表、明细账与决算报表数据一致;二是财务人员应熟悉预算文本内容,按业务性质正确归集费用支出,提高预算支出的准确性,按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三是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部门决算报表的审计审核,督促预算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
3.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一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的业务支持和指导,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二是组织交流活动,及时交流共享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区住建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中”。区住建局以服务保障发展为主线,以民生工程为牵引,在城乡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宜居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从投入来看,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未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文本编制比较规范,在职人员数量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缺乏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过程来看,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较好,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公用经费超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政府采购工作比较到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及手段,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产出来看,2018年部门整支出产出良好。年初预算任务完成情况、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较好,基本都在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履职达标率达到预期,及时完成了区人大和区政协交办的工作。
从效果来看,2018年部门整支出效果好。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房地产规模适度提升,通过对项目的评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固定资产和建筑业增加值增幅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95万元,比2017年减少262.0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工资由统筹发放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1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从供需两方面努力,积极应对市场出现的观望心理,稳定住房价格,鼓励开发企业抢抓商品房库存不足的有利时机,多拿地、多开发,全年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8.67亿元,增幅13%。
2、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00.92亿元、增幅达到16%。积极协调各方,在资质、资金、设备、人才及市场开拓等各方面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全年共新报办理企业资质130家,办理资质变更99家、增项25家、升级8家,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146人、转入16人、增项59人。全区建筑企业从去年的386家增长到511家,共实现(总产值473.86亿元)增加值88.06亿元,增幅达到1.2%。
3、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达到15%;从业人员增幅达到22%;劳动报酬增幅达到25%。督促、支持已拿地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加快进度,已竣工的尽快投放市场,坚决打击悟盘惜售、恶意炒作和变相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将近年工商业分割等所有销售面积入网入库。全年共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287万平方米,增幅15%。
积极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15家,净增2家,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去年的187家增长到189家;行业从业人员从去年的8113人增长到9898人,劳动报酬从去年的2.94亿元增长到3.68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0.3%和26.8%。
4、精准扶贫(部门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互联网+”社会扶贫工作)。组建了三个6人驻村工作组,驻村帮扶李集街朱铺、龙须河和姚集街姚集村,认真开展“三查三看”,全面了解驻村情况,制定帮扶方案。共筹资162万元,硬化村内道路1.34万平方米,发放慰问品991份;为19户贫困户办理了小额贴息贷款,帮助35人安排了就业;会同区总工会免费培训56人,协调建筑企业捐资帮扶84万元。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常年成立有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建筑市场、质监、安监、招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拖欠工作专班”,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隐患。共调查评估嫌疑项目9个,跟踪化解 隐患4个。
6、空气质量改善。严格按照现场全封闭、道路全硬化等“五项十三条”标准和施工围挡标准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等“六化”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管。共对各种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落实整改问题657个,督促配套工地冲洗设施61台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16套。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7、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把文明施工、军运会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以12条军运会保障道路沿线环境为重点,共整治破损、脏污围墙(围挡)109处,硬化工地进出道路3823平方米,覆盖工地裸土6.7万立方米,修复工地门前破损道路5700余平方米;启动了前川、木兰乡两个亮点区块的打造工作,对机场二通道及岱黄等道路沿线房屋进行了立面整治。
8、办理市人大3号议案《关于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案》。牵头协调区直相关部门,起草并报请区政府出台了《黄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的改革目标,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统一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9、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建设;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改造危房500户)。积极争取到市补资金5475万元,完成了5个特色(生态)小镇的创建规划、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其中,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大余湾农民新村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地面管网附属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生态停车场土地流转等工作。
以精准扶贫户为重点,严格农村危房改造户身份认证和申报审批程序,完成了全区所有四类重点对象共1151户危房的改造工作,不仅完成了今年500户的改造目标,而且提前完成了明年的危房改造任务。
10、完成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今年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路灯。计划进行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前川城区及盘龙开发区路灯提档升级。目前,以上路灯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新装和改造路灯660余盏。二是路网。计划进行12条道路的新建、扩建和改造。目前,已完成了百泰街西南延伸建设和黄孝路扩改工程,对百盛街、田秀街、兴盛道、滠阳街等10条城区支路进行了配套和改造;滠河街北段、创业中路南段延伸工程正在施工;钓台道西延、熙苑街南延工程已进入施工招标。三是环境。计划投资8000余万元,启动前川城区16个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整治前期审批手续。
11、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城区6座人行天桥,完成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论证、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启动项目的实施);武汉军运会保障线路房屋立面整治。后经区发改委调整计划为4座。目前,4座人行天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全部启动,完成了选址、方案论证和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财评和施工图审查。
牵头拟定了军运会保障道路沿线立面和亮点区块整治提升方案,积极协调各方加大投入,启动了前川、木兰乡两个亮点区块的环境综合整改提升工程。完成了机场二通道(黄陂段)、岱黄至长塔和江北快速路沿线两侧房屋的立面整治工作。启动了木兰大街9个美丽乡村还建点建设、三环线(黄陂段)沿线2个自然村房屋拆除工程。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13% | 全年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8.67亿元,增幅13% |
2 | 提高建筑业增加值增幅 | 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00.92亿元、增幅达到16% | 全区建筑企业从去年的386家增长到511家,共实现(总产值473.86亿元)增加值88.06亿元,增幅达到1.2%。 |
3 | 提高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达;提高从业人员增幅和劳动报酬 |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达到15%;从业人员增幅达到22%;劳动报酬增幅达到25%。 | 全年共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287万平方米,增幅15%。 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去年的187家增长到189家;行业从业人员从去年的8113人增长到9898人,劳动报酬从去年的2.94亿元增长到3.68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0.3%和26.8%。 |
4 | 精准扶贫 | 组建了三个6人驻村工作组,驻村帮扶李集街朱铺、龙须河和姚集街姚集村,认真开展“三查三看”,全面了解驻村情况,制定帮扶方案。 | 共筹资162万元,硬化村内道路1.34万平方米,发放慰问品991份;为19户贫困户办理了小额贴息贷款,帮助35人安排了就业;会同区总工会免费培训56人,协调建筑企业捐资帮扶84万元。 |
5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隐患。 | 共调查评估嫌疑项目9个,跟踪化解 隐患4个。 |
6 | 空气质量改善 | 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管。 | 共对各种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落实整改问题657个,督促配套工地冲洗设施61台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16套。 |
7 | 提高城市管理(市容市貌 | 把文明施工、军运会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以12条军运会保障道路沿线环境为重点 | 共整治破损、脏污围墙(围挡)109处,硬化工地进出道路3823平方米,覆盖工地裸土6.7万立方米,修复工地门前破损道路5700余平方米;启动了前川、木兰乡两个亮点区块的打造工作,对机场二通道及岱黄等道路沿线房屋进行了立面整治。 |
8 | 办理市人大3号议案《关于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案》 | 牵头协调区直相关部门,起草并报请区政府出台了《黄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的改革目标 | 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统一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
9 | 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建设;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 积极争取到市补资金5475万元,完成了5个特色(生态)小镇的创建规划、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 | 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大余湾农民新村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地面管网附属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生态停车场土地流转等工作;完成了全区所有四类重点对象共1151户危房的改造工作,不仅完成了今年500户的改造目标,而且提前完成了明年的危房改造任务。 |
10 | 完成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 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路灯。计划进行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前川城区及盘龙开发区路灯提档升级。二是路网。计划进行12条道路的新建、扩建和改造。三是环境。计划投资8000余万元,启动前川城区16个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整治前期审批手续。 | 路灯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新装和改造路灯660余;路网建设已完成了百泰街西南延伸建设和黄孝路扩改工程,对百盛街、田秀街、兴盛道、滠阳街等10条城区支路进行了配套和改造;滠河街北段、创业中路南段延伸工程正在施工;钓台道西延、熙苑街南延工程已进入施工招标;环境整治已完成整治前期审批手续。 |
11 | 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新建城区4座人行天桥,);武汉军运会保障线路房屋立面整治。 | 4座人行天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全部启动,完成了选址、方案论证和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财评和施工图审查;启动了前川、木兰乡两个亮点区块的环境综合整改提升工程;完成了机场二通道(黄陂段)、岱黄至长塔和江北快速路沿线两侧房屋的立面整治工作;启动了木兰大街9个美丽乡村还建点建设、三环线(黄陂段)沿线2个自然村房屋拆除工程。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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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部门基础信息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由机关及下属1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总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制89人;年末实 有人数109,其中行政11人,事业编制9 (一)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前川城区及盘龙开发区路灯提档升级工程前期手续及施工,解决城区照明和交通出行安全,提升城市景观。 2.百泰街西延及定远公园南路等续建工程的施工,畅通城区内环。加快完善滠河街北段、小餐饮市场道路北延、创业中路、钓台道西延等工程的前期手续、征地 及用地指标申报工作,启动项目的实施;开展武麻联络线南路西延、滠河街北延、前川大道西延等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新建城区6座人行天桥,完成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论证、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启动项目的实施,解决行人出行问题。 4.改造农村危房500户。 5.武汉军运会保障线路房屋立面整治(机场二通道黄陂段房屋立面整治1492栋)。 6.积极申报争取创建3个市级“生态小镇”。 (二)预算资金来源和使用 区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小城镇工作经费、建筑企业协调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 (1)资金来源。区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纳入了2018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局批复了区住建局年初整体预算支出2,733.2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支出18,357.24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为21,0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13万元,占总支出14.35%;项目支出18,0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85.65%。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19,015.93万元,占总收入的90.16%;其他收入2,074.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4%。 (2)资金使用。2018年部门使用资金21,0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13万元,项目支出18,063.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分类如下: 部门预算支出(支出性质)情况对比表
实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框架与综合评分标准 依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实际情况,此次绩效评价在指标体系设计上共分为四个维度。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34个。评价组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确定投入权重为18%,过程权重值占30%,产出权重值占30%,效益权重值占22%。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不含90)分为良好,60-80(不含80)分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工作阶段 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项目内容,根据绩效规范的要求和本次评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2.绩效评价核实阶段 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通过案卷研究、个别走访、实地调研、民意调查、集中座谈、随机抽样等方式,对被评价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实。 3.绩效初步评价阶段 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初步确定整体绩效的评价结果。 4.绩效评价汇总阶段 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撰写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5.提交报告阶段 向委托方提交整体绩效报告初稿,在同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三)证据收集方法 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的预算和评价关键问题,在确保证据精确性的前提下,采取了案卷研究、个别走访、实地调研、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证据收集方法。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1.绩效目标合理性 区住建局年度预算中明确了部门承担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但未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绩效指标明确性 区住建局年度预算中明确了部门承担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但未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未设置部门整体到出绩效指标。 3.预算编制规范性 通过对区住建局2018年预算文本进行审阅,2018年部门预算文本基本完整规范,但在预算文本中无项目支出申报表、政府采购预算表。项目支出无相关绩效指标设置的相关内容,与《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不符。 4.在职人员控制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总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制89人;经审核,年末实有人数109,其中行政11人,事业编制9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30%,对人员成本进行了有效控制。 5.“三公经费”变动率 通过查阅预算资料,区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60万元。2018年度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对比,下降11.54%,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的预算数进行了有效控制。 6.重点支出安排率 通过查阅调整后预算资料,调整后项目支出18,063.35万元,全部为重点项目支出,分别是项目支出建筑节能奖励资金139.00万元、路灯改造工程3,000.00万元、前川地区市政道路款3,634.79万元、前川社区绿化工程款 104.18万元、市政建设6,999.97万元、军运立面整治3,000.00万元、5A环境整治及管线普查525.41万元、建筑企业奖励资金 660.00万元。 (二)过程 1.预算执行率 区住建局决算报表中2018年预算调整后收入为21,090.48万元,实际执行为21,090.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调整后预算支出为21,090.48万元,实际执行为21,090.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但此执行率与单位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不符。 2.预算调整率 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为2,733.24万元,预算调整金额为18,357.2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71.63%。年度支出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三公经费”控制率 通过查阅预算文本和财务资料,区住建局2018年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32万元,“三公经费”整体得到有效控制。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通过查阅预算资料,区住建局2018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办公设备未黄陂区财政局2018年预算编制文件中《武汉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5.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住建局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完善。制定了《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规定》,对收入管理、经费支出及费用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但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 6.资金使用合规性 区住建局预算执行基本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工作投入的指导思想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规范管理、严格制度上下功夫,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差旅费、会议费等制度。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经检查相关收支凭证,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 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住建局《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规定》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较完整,资产清查盘点2年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8.资产管理安全性 区住建局固定产账、卡、物相符,决算报表中固定资产548.14万元,固定资产台账548.14万元,2018年无资产出租收入。但存在如下问题:是两辆公务车已交但尚未及时下账。 9.固定资产利用率 区住建局固定资产金额548.14万元,两辆公务车37.88万元已交未下账,实际固定资产利用率为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510.26万元占部门所有固定资产总额548.14万元的比重为93.09%。 (三)产出 1.履职完成率 (1)六大任务完成情况 ①路灯改造。计划进行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和前川城区及盘龙开发区路灯提档升级,以上路灯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新装和改造路灯660余盏。如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西起黄陂大道转盘,东至黄陂二桥西侧段,全长约2.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双向对称布置13米四火圣莲灯122套,中央隔离带布置5米LED60W景观灯柱104套,两侧人行道布置3.8米LED30W庭院灯213套,道口布置16米LED1200W中杆灯2套,配套拆除原有路灯89杆,新建路灯三相地埋式景观变电站两台。工程总投资3279.20万元。工程于2018年10月18日开工,计划于2019年1月26日完工,实际于2019年5月22日竣工验收并亮灯。 ②市政建设。一是建成了百泰街西南延伸工程,打通了城区内环,工程东起于木兰大道,西止于川龙大道,道路全长1669.5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新建。二是启动了钓台道西延线,已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完成水保、环评、矿压、地灾等评估;取得立项、可研及初设批复;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已完成,由于未落实用地指标,项目无法开工。三是滠河街北段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已报批,可研已评审待报批;由于无用地指标问题,无法取得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可研无法报批,前期工作已暂停。四是定远公园南路工程于2017年12月22日开工,于2018年12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五是小餐饮道路北段延伸工程已办理规划选址和环评手续,取得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完,地勘报告审查中,正在进行工程预算编制,由于征地 问题,工作无法推进。六是创业中路南延工程已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及环评手续,取得立项、可研及初设批复,施工图已出,图审已完成。由于创业中路穿铁路方案经铁路部门审批修改为上跨,铁路设计院上跨初设未批,为避免投资损失,项目现等待调整没有进行施工招标,另外由于用地指标未落实,也无法施工。七武麻联络线南路西延伸工程已办理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取得立项、可研及初设批复,施工图由于创业中路穿铁路方案需调整道路纵断面,施工图暂未出。八是滠河街北段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已报批,可研已评审待报批;由于无用地指标问题,无法取得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可研无法报批,前期工作已暂停。八是前川大道西延长线工程2016年取得立项批复,于2018年移交区城建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③人行天桥。新建城区6座人行天桥,完成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论证、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启动项目的实施。经区发改委调整计划为4座,已取得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已完成,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由于天桥位于军运会保障线路上,计划军运会后开工。 ④危房改造。以精准扶贫户为重点,严格农村危房改造户身份认证和申报审批程序,完成了全区所有四类重点对象共1151户危房的改造工作,不仅完成了今年500户的改造目标,而且提前完成了明年的危房改造任务。 ⑤立面整治。机场二通道(黄陂段)立面整治工程主要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以《市重点保障线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提升规划导则》为指导,由住建局负责实施。项目对天河机场至府河路段两侧可视区域内建筑,全长12.9公里,涉及5个行政村(林渔场村、刘古塘村、丁店村、丰山村、黄花涝村)12个自然湾。一是对沿线建筑进行清洁美化,采用荆楚派建筑风格,统一整治房屋立面1352栋,约31.5万平方米,总投资9317万元,于2018年4月15日之前已完成。二是打造村湾入口景观节点,结合府河区域的绿化景观,凸显该区域生态郊野、碧水蓝天的景观风貌。三是完成了岱黄至长塔全长61公里道路和江北快速全长12公里道路沿线两侧,共7305栋房屋的立面整治工作 ⑥生态小镇申报。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建设,积极争取到市补资金5475万元,完成了5个特色(生态)小镇的创建规划、立项、初步设计等工作。其中,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大余湾农民新村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地面管网附属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生态停车场土地流转等工作。部分村镇建设项目和生态特色小镇未启动。 (2)工程建设管理 根据《黄陂区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职权系统认领、录入、发布了住建局职责范围内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共认领、录入、发布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113条。结合项目分布和不同时段的施工特点,组建巡查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 建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办理管线项目备案登记63项。接收进馆各类城建档案445个单项工程4665卷,接待查阅利用102人次,调阅案卷300余卷,进行业务指导111人次。结合城建学校的教学培训和各站办的专业培训,共培训行业各类人员5139人次。对141项施工设计等文件进行了审查或备案,共查改违反设计规范标准11条次。严格标前、标中、标后监管,共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241项。为建筑企业新报办理资质130家,办理资质变更99家、增项25家、升级8家,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146人、转入16人、增项59人,全区建筑业企业从去年的386家发展到511家,预计全年可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92亿元,增幅达到16%。新申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家,净增2家,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去年的187家增长到189家,预计全区可实现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92.85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348.34万平方米。 工程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严格。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为重点,把全区划分为四个责任片区,坚持站长包片、监管员包项目,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共查出无施工许可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137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1项,督促及时整改到位14项,对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57个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将日常巡查中发现的21项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在建项目分5批全部移送区城管委处理。各项目参建人员到位到岗、履职履责情况不断好转,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受到有效遏制,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齐全统一,竣工工程均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了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130项,占住宅工程总量79.6%。反复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保持压力不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全区建筑企业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创省安全文明楚天杯4项、市安全文明黄鹤杯4项。 绿色建筑和环保节能工作成绩突出。严肃查处违反节能规定、擅自降低节能标准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施工行为,共办理建筑节能备案133项、面积116.2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保持在较高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获绿色建筑设计三星标识项目1项、二星标识项目6个、一星标识项目1个、绿色生态城区1个,总面积达到869万平方米。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面积116万平方米。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项、面积1.51万平方米。起草并协助区政府出台了《黄陂区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了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1项、面积11.26万平方米;产业基地:3家,年生产能力可达100万平方米。加强对预拌砂浆及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管理,全年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次,配合省市检查4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对严重违规的10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 (3)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取得新进展。与区行政审批局联系,随时掌握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情况。2018年报建的开发项目中有53个配建人防工程,合计配建人防工程面积4.8万平方米;收费项目38个,累计可收取易地建设费3013万元。截至12月底,全区已开工项目52个,共配建人防工程总面积4万平方米。对在建人防工程进行跟踪管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率100%。竣工人防工程6个,竣工面积9.77万平方米。所有竣工工程均按要求进行建档备案,全部安装人防工程标识牌,备案率达100%。加强对已建和在建人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共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落实整改问题16个。全年人防设施使用无安全事故发生。新装2台电声警报器,全区所有警报器均按“六有”要求落实了社会化管理,完好率和试鸣响率均达到了100%。 (4)精准扶贫 区住建局组建了三个6人驻村工作组,驻村帮扶李集街朱铺、龙须河和姚集街姚集村,认真开展“三查三看”,全面了解驻村情况,制定帮扶方案。共筹资162万元,硬化村内道路1.34万平方米,发放慰问品991份;为19户贫困户办理了小额贴息贷款,帮助35人安排了就业;会同区总工会免费培训56人,协调建筑企业捐资帮扶84万元。 (5)党风廉政建设 区住建局编制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跟踪记录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抓党建情况,推动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补齐了各支部出缺人员。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单位预算。按照标准要求,规范了各单位党员活动室建设、党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发展程序。二是严格《党员手册》纪实制度,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开展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记录,促进践行高标准严要求。定期开展党员违规 清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灯下黑”等专项整治,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治理。共集中学习13次,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党组成员分别到各支部讲党课12场。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督检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的领导体制。一是制定了“201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一岗双责”和纪实制度,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大力支持驻局纪检专职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重要工作和重要决策一律请驻局纪检全程参与,强化了“两个责任”。二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活动日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把教育抓在经常;结合省市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规章制度,把红线划在明处;经常开展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组建纪律巡查组配合驻局纪检开展明察暗访,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重点查处违岗 和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服务等工作中的违规 问题,全年共约谈2人,通报批评1人。 以“新衙门作风”、“ ”和微 等问题为重点,结合“双万双联”、“机关沉基层、党员联群众”和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等活动,组建了作风巡查组加强巡查整改,机关作风持续改进。一是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服务小微企业。深入实地查访,摸排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建立问题清单和微信平台,适时对小微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和技术指导服务;二是联系基层群众,主动服务帮扶对象。筹集帮扶资金236万元,帮助李集街朱铺村、龙须河村和姚集街姚集村等13个村、124名困难群众硬化湾内道路1.34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平整场地8000多平方米,发放慰问品1042份;三是立足住建本职,主动服务人民群众。免费为辖区内9个务工人员较多的在建项目和1个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送去价值近3万元的防暑降温用品、饮品和药品;干部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28人(次);主动搜集、听取和接待处理商品房销售、房屋建筑质量等方面意见、建议及 投诉和转办件3726件,群众满意率持续提高;议提案办结办复率保持在100%,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全面取得新成就。 2. 履职及时率 由于市补建设项目计划下达较晚,村镇建设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当年的项目难以在当年完成;由于征地 速度不快和规划调整等影响,生态(特色)小镇建设难以启动,前川城区的一些道路改扩建项目也是做做停停,进度较慢。黄陂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计划于2019年1月26日完工,实际于2019年5月22日竣工验收并亮灯。 3.履职达标率 武汉市黄陂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陂考评[2012]2号)区住建局考核结果为“良好单位”。 4.重点工作办结率 区住建局议提案办结办复率100%,如办理市人大3号议案《关于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案》。牵头协调区直相关部门,起草并报请区政府出台了《黄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的改革目标,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统一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四)效益 1.社会效益 (1)市容市貌 把文明施工、军运会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以12条军运会保障道路沿线环境为重点,共整治破损、脏污围墙(围挡)109处,硬化工地进出道路3823平方米,覆盖工地裸土6.7万立方米,修复工地门前破损道路5700余平方米;启动了前川、木兰乡两个亮点区块的打造工作,对机场二通道及岱黄等道路沿线房屋进行了立面整治。 (2)农民工工资保障 常年成立有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建筑市场、质监、安监、招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拖欠工作专班”,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隐患。共调查评估嫌疑项目9个,跟踪化解 隐患4个。 (3)房地产规模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达到15%;从业人员增幅达到22%;劳动报酬增幅达到25%。督促、支持已拿地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加快进度,已竣工的尽快投放市场,坚决打击悟盘惜售、恶意炒作和变相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将近年工商业分割等所有销售面积入网入库。全年共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287万平方米,增幅15%。积极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15家,净增2家,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去年的187家增长到189家;行业从业人员从去年的8113人增长到9898人,劳动报酬从去年的2.94亿元增长到3.68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0.3%和26.8%。 (4)安全生产 区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安全百日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责令停工整改。不断强化危大工程管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考评覆盖率和考评质量。积极开展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多样化活动,着重解决在建项目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差以及项目安全教育不落实的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 .经济效益 (1)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1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从供需两方面努力,积极应对市场出现的观望心理,稳定住房价格,鼓励开发企业抢抓商品房库存不足的有利时机,多拿地、多开发,全年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98.67亿元,增幅13%。 (2)建筑业增加值 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00.92亿元、增幅达到16%。积极协调各方,在资质、资金、设备、人才及市场开拓等各方面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全年共新报办理企业资质130家,办理资质变更99家、增项25家、升级8家,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146人、转入16人、增项59人。全区建筑企业从去年的386家增长到511家,共实现(总产值473.86亿元)增加值88.06亿元,增幅达到1.2%。 3.环境效益 生态人居环境提升明显。一是启动木兰大街、程家墩片区和黄陂大道立面整治,完成了杆线迁改入地等工程。二是按照谐调、美观、富有地域特色的要求,结合不同保障道路和沿线房屋的不同建筑形式,合理选定立面风格,积极协调沿线各街乡和区直相关部门,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保障道路沿线房屋立面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完成了以岱黄、黄土、长塔和机场二通道为重要接待线路整治;二是完成了机场二通道(黄陂段)沿线两侧可视区域内5个行政村房屋立面的整治和环境综合改造工程;三是完成了岱黄至长塔道路和江北快速道路沿线两侧房屋的立面整治工作;四是启动了木兰大街9个美丽乡村还建点建设、三环线(黄陂段)沿线2个自然村房屋拆除和木兰乡亮点区块改造工程。 严格按照现场全封闭、道路全硬化等“五项十三条”标准和施工围挡标准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等“六化”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管。共对各种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落实整改问题657个,督促配套工地冲洗设施61台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16套,通过系列措施工地施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2.主要结论 区住建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良好”。区住建局以服务保障发展为主线,以民生工程为牵引,在城乡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宜居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从投入来看,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未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文本编比较规范,在职人员数量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缺乏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过程来看,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较好,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公用经费超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政府采购工作比较到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及手段。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和附件不完整的情况。 从产出来看,2018年部门整支出产出良好。年初预算任务完成情况、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较好,基本都在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履职达标率达到预期,及时完成了省人大和省政协交办的工作。 从效果来看,2018年部门整支出效果好。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房地产规模适度提升,通过对项目的评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固定资产和建筑业增加值增幅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编制欠缺规范性。不够精细、全面、科学和完整,导致预算调整金额较大,预算刚性不强。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全面、科学和完整,主要是项目支出无申报文本、无政府采购预算表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等。 (2)预算调整金额较大,预算刚性不强。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年初支出预算为2,733.24万元,调整后预算21,090.48万元,预算调整金额为18,357.2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71.63%。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23万元,调整后项目支出18,063.35,主要原因主要是基建项目未纳入年度支出预算。 (3)未编制绩效目标。区住建局2018年未编制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预算编制有目标”的要求不符。 (4)决算报表数据与账务或实际不符,如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预、决算报表,决算报表中的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决算报表中机构情况填列错误,全部填写为行政机关。 2.财务核算与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资产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未及时下账,需按资产管理要求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 3.绩效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一是对预算绩效理念有了一定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重产出、重结果的绩效理念尚未真正建立。二是项目和整体绩效工作基本未开展。三是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专业性、系统性较强的工作, 不仅要收集大量基础数据, 还要做大量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4.项目实施方面:一是由于市补建设项目计划下达较晚,使部分村镇建设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当年的项目难以在当年完成;二是由于征地 速度不快和规划调整等影响,生态(特色)小镇建设难以启动,前川城区的一些道路改扩建项目也是做做停停,进度较慢。 (二)建议和改进举措 1.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工作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础资料搜集和整理,力求做到预算编制基础信息资料的全面、细致、完整,科学预测部门的预算收入与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强化审计,提高财务核算能力。一是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确保财务报表、明细账与决算报表数据一致;二是财务人员应熟悉预算文本内容,按业务性质正确归集费用支出,提高预算支出的准确性,按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三是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部门决算报表的审计审核,督促预算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四是加强对支出票据及相关附件的审核,确保附件的完整性;五是资金支付做到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单位和收款单位的一致性。 3.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一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的业务支持和指导,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二是组织交流活动,及时交流共享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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