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紧扣全区重点建设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9条,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实效性强的系统工程。为全面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科室、各二级单位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47件,行政事业性收费681.646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1.64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回复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