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陂区 (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2-10 01:08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02-10 01:0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35565
主题分类
财政



黄陂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街、乡(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街、乡(场)纪委和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街、乡(场)、盘龙城开发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规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负责全区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 、检查指导;负责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调查督查和综合协调;办理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的构成为黄陂区纪委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黄陂区纪委监察局总编制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制 6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退休1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0.1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1804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18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0.0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5347万元;其他支出109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50.180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41.180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30.0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206.62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53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