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8-10-2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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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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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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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98141/2020-73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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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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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8年10 月23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街、乡(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 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街、乡(场)纪委和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街、(场)开发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监察对象 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负责全区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指导;负责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调查督查和综合协调;办理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4人,其中:行政54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1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7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1,37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8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8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6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713

本年支出合计

51

1,71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合计

27

1,713

合计

54

1,71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51行=(28+29+…+50)行;  54行=(51+52+53)行。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713

1,71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8

1,378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378

1,378

2011101

  行政运行

1,186

1,186

0

0

0

0

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2

19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3

1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0

0

0

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0

0

0

0

20808

抚恤

10

1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

1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8

8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8

8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8

8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

6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

6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0

50

2210202

  提租补贴

14

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713

1,71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8

1,378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378

1,378

2011101

  行政运行

1,186

1,186

0

0

0

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2

19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3

1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0

0

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0

0

0

20808

抚恤

10

1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

1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8

8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8

8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8

8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

6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

6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0

50

2210202

  提租补贴

14

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7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1,378

1,3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83

18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88

8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64

6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1,713

本年支出合计

53

1,713

1,71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28

57

总计

29

1,713

总计

58

1,713

1,71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713

1,71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78

1,378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378

1,378

2011101

  行政运行

1,186

1,186

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2

19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3

1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3

173

0

20808

抚恤

10

10

2080801

  死亡抚恤

10

1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8

8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8

8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8

8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

6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

6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0

50

2210202

  提租补贴

14

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9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89

30101

  基本工资

505

30201

  办公费

1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2

30102

  津贴补贴

100

30202

  印刷费

2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103

  奖金

343

30203

  咨询费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51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8

30204

  手续费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61

30205

  水费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107

  绩效工资

0

30206

  电费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1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

30207

  邮电费

1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

30208

  取暖费

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7

30211

  差旅费

5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

30301

  离休费

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0302

  退休费

173

30213

  维修(护)费

23

30303

  退职(役)费

0

30214

  租赁费

0

30304

  抚恤金

10

30215

  会议费

0

30305

  生活补助

0

30216

  培训费

3

30306

  救济费

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

30307

  医疗费

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

30308

  助学金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0309

  奖励金

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0310

  生产补贴

0

30226

  劳务费

0

30311

  住房公积金

50

30227

  委托业务费

40

30312

  提租补贴

14

30228

  工会经费

10

30313

  购房补贴

0

30229

  福利费

1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

人员经费合计

1,344

公用经费合计

36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6

32

32

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71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635万元,减少27.04%,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付反腐倡廉基地建设工程余款,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

1: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00%。

3: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5万元,降低27.04%。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付反腐倡廉基地建设工程余款,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9万元,增长44.6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安排了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8万元,占80.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占10.6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万元,占5.14 %;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占3.7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71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7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车辆运行,其中:燃料费 17 万元;维修费 8 万元;过桥过路费 3   万元;保险费  4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工作接待。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万元,比2016年增加 64   万元,增长 21 %。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案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构建覆盖区、街乡、村(社区)三级的“两个责任”清单体系,区委主要负责人,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二级单位、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以区领街、以街带村、以书记领班子的责任体系。二是传导责任压力。组织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街乡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发现问题55个;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2043人次;督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写实“日志”,通过调研督导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4起,处理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一是协助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等廉洁审查意见回复工作。按照区换届工作要求,区纪委配合区委,共对市区10批次1130余名市区“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对其中的28人作出了不同意推荐为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评价意见。二是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62批次1066名干部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作风巡查。运用大督查理念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成立五个大督察组,紧盯基层干部作风、基层 积案化解等工作,查办“新衙门”作风和“微 ”问题222个,处理295人次,推动化解 积案87件。开辟“作风建设在路上”栏目,播出36期曝光问题30个,问责11人。二是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全年共开展集中明察暗访7次,发现问题20多个,问责16人。三是围绕焦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针对“作风聚焦”“电视问政”曝光问题问责23人,立案查处6人。四是扎实推进“双评议”工作。印发《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通知》,将区直相关部门47个中层科室和341个基层站所纳入“双评议”工作范围。对“双评议”网络平台运行情况加强督办,实现每日登录全覆盖。全面开展“双评议”检查验收,六个方面的评议已经完成,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 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定《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2017年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对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协助区委完成市委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相关工作任务,提请区委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了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组织前川街等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进行了“点题报告”,并现场进行测评。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全区77家单位落实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了量化排名,全区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对排名靠后的6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家区管单位领导班子实行了“一票否决”。

(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文件、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严明纪律要求。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节日期间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8条,问责处理5人。二是实现明察暗访全覆盖。以季度为周期,督促各地各单位对所辖各村(社区)、基层站所、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共发现问题线索59个,问责29人。三是不断深化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4个专项治理,发现问题98个,问责80人。四是不断加强查处力度。2017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个,处理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典型问题32起49人。

(六)治庸问责投诉件办结率、回复率

2017年,共受理各类治庸问责行政投诉件172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6%以上。

(七)委局机关自办案件按期结案率

2017年,区纪委监察局受理案件42件(自办24件,报批18件),已审结案件42件,全部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审理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八)委局机关受理 举报、投诉件办结率

2017年,共受理 举报753件,发函交办77件,已回告71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市治庸办交办行政投诉件38件,已回告35件,按期办结率100%。向有关部门交办行政投诉件11件,按期回告11件,按期办结率100%。

(九)开展全区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印发《全区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继开展一批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实现全区知识测试全覆盖。二是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组织集中收看王荷波话剧、开展“木兰清风”文艺巡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四是组织新提拔区管干部及其家属开展“廉政谈话”和“家风助廉”活动,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五是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将首义文化、二程文化、木兰文化、老区红色文化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打造完成姚家山、木兰山廉政教育基地,新建完成蔡以忱陈列室,稳步推进二程书院建设

(十)建立并落实全覆盖的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开展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3项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委办案协作制度。全区按照地域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办案协作区,今年8月,抽调19名街乡场纪(工)委书记参与大数问题线索入户初核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区44家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大数据评议、媒体监督、电话抽访、集中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目前,已组织完成大数据评议、电话抽访、集中评议等工作。下一步,待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向社会公布督促检查结果。三是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土地征收、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等领域突出问题等4个专项治理以及“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已发现整改问题488个。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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