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部门决算

2018-10-25 05:07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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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0-25 05:0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37077
主题分类
财政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贯彻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

4、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安全生产方面政策规定的研究制订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6、协助区委和区直有关委办局及区直属各大型企事业党组织管理同级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协管制度,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负责做好全国和省、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本着独立、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及工会的经济、技术、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黄陂区总工会由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黄陂区总工会总编制人数18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人)。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情况发生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7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人员正常工改增资及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人员正常工改增资及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离退人员正常工改增资及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万元,占72.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万元,占21.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0.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7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黄陂区总工会共有车辆2辆,都是用于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工会工作先进性,在引导职工建功立业上实现了新突破。

全面深化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全区各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双创”劳动竞赛活动;在卫生系统开展“医师技能操作、理论知识”技能竞赛;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组织我区101家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全市竞赛活动。

全面实施技术创新活动。全区各级工会广泛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比武和技能培训,举办了“食品酿造职工技33能培训班”,60多名技术工人参加培训;联合区城建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来自从事安全生产的150余名职工参加了此次培训。组织职工创新优秀典型评选,卓尔控股物流运营管理中心等29个获“黄陂区职工优秀创新团队”、武汉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邓建伟等32名获“黄陂区职工优秀创新能手”。推荐了武汉斗笠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8个创业组项目和3个创新组项目参加了湖北省工会首届“工友杯”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第一赛区选拔赛活动。

全面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已建成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精智劳模创新工作室”、武汉宝钢印铁有限公司“求索职工创新工作室”等10家劳模创新工作室,其中省级示范2家、市级4家、区级4家。

2、坚定不移服务职工,在顺应职工需求、推进精准帮扶上打造了新品牌。

“四送”品牌活动持续开展。2018年,全区工会系统慰问企事业单位43家,慰问职工2200多人次。两节期间区总工会发放困难帮扶金150多万元,慰问生产一线和困难企业20家、困难职工322人次、困难劳模24人次;继续开展“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区总工会发放助学帮扶金2.4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8人。

强化关爱农民工和女职工行动。区总工会联合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湖北省信义兄弟农民工帮扶基金会为近300名农民工进行了体检;组织全区1368名女职工参加HPV女工宫颈疫苗接种;在罗汉街研子社区为30余名留守儿童送上了价值5000余元的学习用品及1万元慰问金;协助卫计委开展“爱心母婴室”创建工作,新建“爱心母婴室”3家。

精准扶贫行动稳步推进。2018年,区总工会以规划为统领,以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投入资金10万元,对该村40户贫困户组织开展了“送温暖、送春联”、“送清凉、送助学”等活动。

普惠服务工作更加深化。区总工会继续指导基层工会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截至目前,全区职工共办理工会服务卡51262张;积极组织我区工会会员办理公园年票和电影票,共办理公园年卡2068张,电影票3526套。组织单身职工参加“全市单身职工姻缘会”,我区卫计委、农委、林业、国土等单位的50多名职工报名参加姻缘会。

深入拓展医疗救助项目。2018年度全区参加三类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达2万多人次,已有3797人次参加报销,报销金额211万元;对我区在职职工患病率较高且需要长期治疗的四类重疾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患病职工310人,发放救助金160多万元。

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工作。2018年2月至4月,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等单位在前川街黄陂广场、横店街、王家河街等地举办了10场春风行动招聘会,组织周大福、惠强等近331家用人单位参会,面向求职人员推出了15880个招聘岗位,进场求职者10530余人,6056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创建职工示范食堂。区总工会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创建职工示范食堂工作。经各基层工会申请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周大福珠宝文化产业园(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职工食堂被推荐代表我区参加全市职工示范食堂评选。

3、坚定不移维护党的领导,在引导职工提升思想教育,凝聚精神意志上展现了新作为。

用科学的理论、先进的文化活动凝聚职工。举办全区第十届职工读书演讲比赛;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书香企业”创建活动,卓尔控股被评为“武汉市十佳书香企业”;联合区政府举办“新时代·中国梦·劳动美” 2018年庆“五一”文艺晚会;联合区直机关工委、文化局举办第四届机关干部职工羽毛球比赛。组织职工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摄影展;组织代表队参加“2018年武汉市职工围棋比赛”,区总工会在该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积极督办“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推荐申报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会职工书屋为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举办女职工“流动课堂”进基层活动,共计400余名女职工参加。在全区继续开展“书香女性 幸福家庭”女职工读书活动,共征集征文作品21篇,优秀家书6篇,书画作品6幅,摄影作品10幅。

用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职工。积极组织2018年度省、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武汉木兰花乡景区董事长葛天才被评省劳动模范,三新供电配电安装队班长张绍东、六指街派出所警员廖依峰等16人被评为武汉市劳动模范;8月,对我区未参加2017年体检的全国、省市劳模组织进行了健康体检;组织全区20多位各级各行业劳模代表到姚集杜堂村、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求索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武汉卓尔航空博物馆参观学习;为低收入困难劳模办理劳模生活补助47人,其中省级劳模16人、市级劳模31人;8月,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了第二届武汉“大城工匠”推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各基层工会积极推荐申报,最终向市总推荐31名“大城工匠”候选人名单。

4、坚定不移依 ,在引导职工构建和谐社会上取得了新成效。

推动工会法律援助进基层。在黄陂广场、龙潭社区及祁家湾、姚集、三里等多个街道、社区开展送法五进活动7场次,携手筑梦法律服务5场,并在区林业局、湖北精工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小讲堂活动,活动现场发放法律书籍及宣传手册5000余份,参与职工群众达万余人,分别于今年4月、7月和8月开展了市区工会领导大接访行动,接待来访16人次,现场解决问题3个,解读政策10例。

打造工资集体协商升级版。我区工会组织共1774家,覆盖企业4225家,其中百人以上企业95家,有3629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6%,百人以上企业均已签订,建制率100%;推动湖北信义兄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木兰花乡旅游有限公司等百余家企业将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纳入集体合同。

推进民主管理建设大时代。区总工会及时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并细化了工作任务到各基层工会。9月,经各企事业单位自查申报,区总工会考核,武汉市群星明贸易有限公司等131家单位获三星级、四星级民主管理单位,向市总推荐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参选市级五星级民主管理单位。

开启和谐企业创建新征程。推荐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信义兄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参加市级和谐企业评选;推荐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参评模范和谐企业。

5、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在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上增添了新活力。

集中攻坚促建会入会。2018年,全区新增独立工会组织25家,发展会员数3520人,其中新增农民工会员2495人;全区各类法人单位建会、职工入会率动态均保持在90%以上。

全面规范促基层活力。以工会组织建设为抓手,按照“九有”、“三亮”标准,推动基层工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园区)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会协理员管理,不断激发基层活力;在全区广泛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武汉爱帝针纺实业有限公司工会等5家被授予“黄陂区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武汉兴新服饰有限公司生产1车间工会小组被授予“黄陂区先进职工小家”称号。


加强监督促经审规范。2018年,区经审会对全区15家单位进行了经费审计;区经审会在全面推行经审工作台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紧紧围绕全局工作,规范履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区经审会全年共组织基层工会培训1期,培训经审干部60余人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85938567,027-8593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