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

2020-03-29 08:37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3-29 08:3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10577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19年12月2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19420100003440485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1月8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市局委托对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黄陂量贩店,于2019年11月8日销售的赣南橙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11月28日出具检验报告,赣南橙中检验项目丙溴磷实测值为0.26,(标准指标为≤0.2),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黄陂量贩店于2019年11月8日销售的赣南橙,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西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 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黄陂量贩店于2019年11月8日,从湖北汇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15公斤,货值255元,已销售完毕。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黄陂量贩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查明事实,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其无法知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货值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品不合格原因:购进商品把关不严。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进货渠道的规范,落实商品购进查验制度,保证货源的安全。2、加强采购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毕。

 

20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