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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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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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8-1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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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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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5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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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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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1年7月30日接收平台编号为“DC21420100003439138”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珑虹嘉欣食品调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生产的陈醋抽样检验,2021年07月29日出具检测报告,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T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标准指标为:≥3.5g/100ml,实测值为:≥3.02g/100m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
2021年8月5日,经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武汉珑虹嘉欣食品调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大门关闭,未发现有工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所留置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张贴留样间大门现场拍照留存。通过注册登记联系号码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由于该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且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案件无法继续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的规定,建议不予立案。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四)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之规定,承办人建议中止对案件的调查。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