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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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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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8-3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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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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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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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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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1年5月10日接湖北省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编号为“NO:KW202102133”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省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13日在团风丰收粮仓副食批发经营部对标称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200922)进行了抽样,送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果为:检验项目中过氧化值不符合国标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共生产有600袋,已销售600袋,企业库房无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库存。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正在待召回中,召回后作销毁处理。
二、武汉市嘉禾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
该企业目前无该批次的椒盐花生米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