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1-87)

2021-10-18 15:19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1-87)
发文日期
2021-10-18 15:19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6033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1年7月19日接收平台抽样单号为DC2142010000343793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17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虾十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潜江油焖大虾三合一全味料包(规格:175g/袋,生产日期:2021-02-21)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7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潜江油焖大虾三合一全味料包(规格:175g/袋,生产日期:2021-02-21)共生产150袋,至2021年7月19日,抽样数量6袋,销售144袋。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重新印制该产品外包装,并责成该企业启动产品召回机制,召回已售出的产品。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