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102)

2021-10-28 15:02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1-102)
发文日期
2021-10-28 15:0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6265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8日,我局接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C21420100487232371、DC21420100487232372、DC21420100487232373、DC21420100487232374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

抽检的基本情况: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对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中的杯子、勺子、碟子、筷子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于2021年9月22日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刘集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全部由武汉市绿之源餐具消毒服务中心负责配送。2021年9月22日经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抽样检验,2021年9月29日出具检测报告,以上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1年10月9日我局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实施现场检查,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目前无该批次的消毒餐具。当事人接到不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使用的套装组合餐具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武汉市黄陂区拓胜餐饮经营部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提高卫生意识,严格监督。2、加强餐具的储存管理,严控储存周期。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