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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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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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12-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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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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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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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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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15日,我局接到网上平台抽样单编号XC21420981319800410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9月01日,浙江国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应城市美廉美超市月圆店对武汉春塔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1日生产的 “单晶冰糖”(320克/袋)产品抽样检验,2021年10月14日出具检测报告,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春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单晶冰糖”共生产750袋(规格320克/袋),并于2021年06月03日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协助企业查找问题的原因,现初步判断为:购进原料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对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票及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管理;2、增加原料外送检验的频次。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