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对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行政处罚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

2022-03-28 10:09
发文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3-28 10:09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1119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详情见附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