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2021-10-21 09:21
发文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10-21 09:21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61042
主题分类
其他

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2021年1月14日武汉市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和服务规范》(DB4201/T 635-2020)实施起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标准要求,打造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践行“服务为主”的理念,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总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简介

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6年正式挂牌运行,地址位于黄陂区司法局一楼大厅,符合“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要求,占地面积500㎡。按照“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标准打造,设置有引导区、休息等候区、窗口受理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以及老、弱、病、残无障碍通道,引导区设置有人工服务问询台,提供人工导引服务,休息等候区设有法律宣传资料架,配备常用法治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案例选编和司法行政工作类杂志报刊供服务对象免费查阅,并设置电子查询触摸屏及叫号机,为来访群众提供冷热饮水机、方便书写的桌椅、纸笔和免费复印等便民措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配有录音、录像等电子设备,能够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接待、审查、受理、指派、监督回访和档案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中心工作人员为9人,人员姓名、职务、身份性质、联系方式已于12348武汉法网公示,配有平台负责人,工作人员中专职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二、职责与管理制度

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备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提供(引导)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等五项功能,按照3+X模式,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咨询窗口,其中公证业务导引至黄陂区公证处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则在收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分流至对应街道(乡镇)、社区(村)实体平台,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咨询、来电、来访记录等台账登记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按规定及时录入系统并建立台账,及时整理归档。

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建立与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组织及其它公共服务管理机构的衔接联动机制,合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普惠性、多元化三个方面,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延长法律服务链,让基层群众遇到问题能够迅速得到帮助并得以快速解决。

三、工作成效

(一)各项指标进展情况

截至9月底,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4件,其中民事案件220件,刑事案件874件(含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其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52件,为农民工挽回薪资118.2万元;社会律师承办法援案件1091件,占受案总数的99.7%,结案数1007件(含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前三季度有效投诉为0,未发生违法违纪追责情形。共接待法律咨询4227件,其中来访咨询2950件,电话咨询1277人次;其中残疾人咨询65件,老年人1058件,妇女1253件,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咨询66件,农民工1425件,军人军属3件,其他934件。完成案例编报9篇,按时完成了各种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报送工作。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数据反馈,2021年前三季度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885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5882件,调解成功5882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数84件。

区公证处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38余件,业务收费988040元,较2020年上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涉及公证事项仍以委托、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继承、声明、合同(协议)为主。

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已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次,惠及群众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品600余份。

(二)工作开展具体做法

1、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改善基础设施,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了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机、宣传显示屏等现代科技资源,并设置业务咨询台、无障碍通道、贫困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对法援案件做到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同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申请事项,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纸质登记和电子登记。三是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档案,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或者由中心根据律师专长专项指派承办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个性化、精细化的法律援助项目。四是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为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取消了经济困难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规定,将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承诺书。

2、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2021年,通过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契机,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武汉市司法局发布十大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习近平论依法治国》等相关材料,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提升了对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质量意识,执业风险意识。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党性,牢固树立了宗旨观念。

3、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以测评促满意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活用法援案件满意度回访与“双评议”结果反馈,采取面对面、电话沟通的方式,了解法援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受援人的意见、需求,并将评价情况及时反馈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4、响应政府重点工作,打响公共法律服务招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区司法局各职能部门先后开展助力农民工、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维权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宣传活动共6场,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5、严把卷宗质量关,落实案件质量评估。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活动,对案卷材料进行详细的考评,实行“真评实改”,切实促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从黄陂区法律援助律师中遴选6名律师,随机抽选60件案件进行评估,其中5件优秀,优秀率为8.33%,良好17件,良好率28.33%,38件合格,整体合格率为100%;其中民事案件优秀3件,良好9件,合格18件;刑事案件优秀2件,良好8件,合格20件。三是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发掘。及时编写、打磨典型案例,并完成上报。

四、下步计划

1、创新援助模式,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一是受理范围拓宽至更多与民生相关领域,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的部署应用,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线上线下”的融合,使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到更多群体、更多领域。二是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法援案件跨区域办理模式,解决我区律师资源不足导致的案件指派难问题。

    2、深化便民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通过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法律援助整体服务环境,并创新服务方法、完善便民举措,按照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为我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