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20)

2020-12-02 08:47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20)
发文日期
2020-12-02 08:4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906547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11月25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NCP20420116487201186”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陂购物广场生鲜区销售的西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毒死蜱mg/kg,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30,经抽样检验,毒死蝉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陂购物广场于2020年11月05日销售的西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环城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陂购物广场销售的西芹全部由总公司在云南昆明自采进货销售,本店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总公司配送西芹共13kg,从11月5日到11月7日合计销售13kg,销售单价7.98元,总销售额103.74元,从中所产生的利润12.74元。2020年11月05日经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陂购物广场于2020年11月05日销售的西芹抽样检验,2020年11月23日出具检测报告,以上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0年11月25日我局接到不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实施现场检查,抽检批次西芹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不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黄陂购物广场经营过程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购进商品查验制度不严格。制定整改措施如下:提高职工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农产品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查验供货方资质。目前,该户已整改完毕。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