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04)

2020-11-16 16:01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04)
发文日期
2020-11-16 16:01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90394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9月8日接省局网上转来食品(样品编号:GC20420000486830871)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销售的“黄石津晶港饼”(生产日期2020年07月09日、规格型号248克/袋)抽样检验,2020年9月4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销售的“黄石津晶港饼”,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黄石津晶港饼”,是2020年7月25日,从黄石市苏氏食品厂购进,共20袋,售出14袋(抽检8袋),余下6袋下架。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欣百尚购物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查明事实,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其无法知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黄石津晶港饼6袋。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品不合格原因:购进商品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员工和采购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进货渠道的规范。2、加强商品入库验收管理,必须索证索票,合格方可入库,以保证货源安全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