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78)

2020-09-07 10:18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78)
发文日期
2020-09-07 10:1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88735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6月18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XC20420116487201015”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对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蔡家榨分店销售的绿豆糕(莲蓉味)进行了抽样,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实测值为n1=11000、n2=14000、n3=14000、n4=15000、n5=9600,(标准指标为n=5、c=2、m=10000、M=100000),大肠菌群实测值为n1=100、n2=33、n3=91、n4=45、n5=96,(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0),霉菌实测值为460(标准指标为≤150),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蔡家榨分店销售的绿豆糕(莲蓉味)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蔡榨市场监督管理所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经核查,该户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整改,提供进货票证及供货方资质等相关材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十三)项: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经营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严把进货关,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目前,该户已整改完毕,复查验收合格。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