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2021-09-06 15:15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陂市监文〔2021〕10号
发文日期
2021-08-09 11:0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1-559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黄陂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为提升我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品竞争力,促进全区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武市监〔2021〕51号)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我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肉制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日趋完善,产品品质和品牌创新大幅提升,全区肉制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2021年实现肉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22022年实现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审核把关率达100%,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风险报告率达100%。

32023年推进肉制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二、提升内容

(一)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食品许可资质管理。企业应当安排专人或专门部门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重新申请或注销等。

2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考试,学习考试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3、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一是严格原辅材料查验。要制定原辅材料采购计划,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二是严格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要保持加工、贮存和厂区等部位清洁卫生,做好加工、贮存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生产加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三是严格检验检测。要加强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检测,每批成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保存原始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对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设备要定期校准。

4.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禁止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以及生产其他国家明令禁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5.落实其他主体责任。一是按GB7718要求,做好食品标签管理工作;二是落实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是做好追溯体系建设。以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记录为重点,结合“鄂冷链”“鄂食链”平台,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销售端到原料端的全链条追溯。

(二)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积极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2、严格日常监督检查。确定肉制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制定好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将“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管巡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日常监管频次落实到位、日常监管全覆盖。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回访。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率要达到100%,严重违法行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

3.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一是按市局要求,对辖区内小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和肉制品小作坊开展全品种的全覆盖监督抽检;二是配合市局开展好大型肉制品企业的监督抽检;三是对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和问题要依法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四个最严”要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非法采购、加工陆生野生动物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推进肉制品质量提升特色工作

1、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对照风险评估清单,认真有效开展隐患整改,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2、引入管理体系。引导辖区大型肉制生产企业建立落实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ISO22000等),提高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提升小组活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提升生产加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创新。全区大型肉制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100%(冷记、金童子、大绿成、精武人家等),并在其他有条件的肉制品企业逐步实施。

3、组织肉制品企业公开承诺。召开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会,组织肉制品企业现场进行公开承诺活动。

 4、组织肉制品企业开放日活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肉制品企业开放日活动,并组织肉制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

5、全力推动肉制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结合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实际,全力推动精武人家、冷记、金童子、大绿成等肉制品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实施步骤

此次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从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1、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生产科)

2、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生产科、各基层所)

3、成立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责任单位:生产科、各基层所)

4摸清辖区内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本底情况,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并报区局生产科。(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二)推进落实(2021年9月中旬至2023年6月)。

1推进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在品牌建设、工艺优化、产品创新上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2、开展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指导与督促工作。(责任单位:生产科)

(三)总结提升(2023年7月至12月)。

1、各基层所要对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进行认真的梳理总结,特别是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帮扶企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做法,于11月底报局生产科,生产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基层所、生产科)

2、探索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行动成果。(责任单位:生产科、各基层所)

3、做好市局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单位:生产科、各基层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以分管局长胡莉萍为组长,综合科、生产科、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生产科负责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及上报工作,各基层所负责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在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局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要把重点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与日常监管巡查、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要争取街道的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各监督所要及时上报提升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