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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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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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5-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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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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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4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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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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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领域涉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平安办《武汉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武平安组[2022]11号)要求,区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开展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涉诈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全局系统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谋划,精心组织部署;要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局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涉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耀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员:张 民 信用风险及企业监管科科长
詹春新 执法稽查科科长
周 萍 商标广告科科长
胡宏伟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吴 军 食品生产科科长
童启才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张 勇 综合科科长
各基层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涉诈工作,研究决定整治行动重大事项,加强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明确一名联络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职责分工
各相关科室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生产、经营,虚假宣传与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做好专项相关工作。
1. 信用风险及企业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及上报工作情况,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2.执法稽查科组织指导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在经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中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商标广告科指导区局聚焦老年人关注的医疗、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完善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监管机制,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
5.食品生产科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固体饮料等重点食品的监管、严防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在标签上声称保健功能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6.食品流通科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不定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记录监督抽检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将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7.消保科充分发挥12315信息服务作用,利用平台大数据资源、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将老年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关注重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
8.综合科积极配合开展新闻报道、知识宣传和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开展新闻宣传。
9. 各基层所负责辖区专项整治的日常整治执法。
三、严格工作要求,形成工作机制
(一)召开工作例会。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分析各所及区局相关科室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工作重大问题,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任务。
(二)加强督查督办。区局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对本领域事项及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办,确保重点线索落地查办。领导小组以区局名义对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区局相关科室对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三)注重部门协作。各市场监管所及区局相关科室要充分发挥已有协调机制作用,在各自已参加的协调机制中做好日常协作。重大情况和工作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场监管所及区局相关科室要固定1名工作人员,加强上下一条线沟通衔接,切实做好协同配合,发挥监管合力。要严守工作秘密,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和数据。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相关科室于每周三17:00时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每月23日前报整治工作小结;10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中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信用风险及企业监管科何湘生 电话:61008026
附件:全市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诈专项行动周工作推进表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诈专项行动周工作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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