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个体工商户 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2-11-07 11:42
发文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9-17 11:05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2-4271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个体工商户

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委《关于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75号)精神和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动员部署会要求,现就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决策部署,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便利准入、降低成本、党建引领、优化环境”开展活动,健全常态化扶持机制,切实把党和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退出服务。

1.主要内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鼓励将个体工商户开办纳入“一网通办”覆盖范围;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开展改革效果全面评估,为后续科学制定政策提供支撑;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为个体工商户跨部门、跨领域办事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个转企”试点工作,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个体工商登记审批体制机制,推动全面进驻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提升登记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2.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经营负担。

1.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31号)要求,广泛了解涉及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情况,畅通投诉处理渠道,通过12315热线电话等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投诉线索转有关部门或地方核实处理。

2.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管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1.主要内容: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线,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典型事例,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充分调动并发挥广大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各市场监管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增强发展信心。

1.主要内容:开展帮助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对接沟通活动,鼓励平台企业在政策宣讲、创业指导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帮助,畅通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沟通渠道,集中、高效将个体工商户合理需求反馈给平台企业,引导平台企业投放更多精力和资源帮助个体工商户开展线上经营。开展广告业稳定增长、纾困解难系列政策梳理及宣传活动。加强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优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2.责任单位:网监科、质量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深入开展“问情服务”活动。

1.主要内容:组织各级个私协会深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线,加大“问情服务”活动实施广度、力度和深度,积极主动“送法规”,精准及时“送政策”,立足需求“送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精准及时投送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提升政策获得感;进一步了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困难问题和意见诉求,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开展“中小商户数字化经营帮扶”、“银企对接金融服务”等品牌服务活动,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困难问题。

2.责任单位:个私协会,各市场监管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

1.主要内容:比照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做法,研究制定并报请区政府批复成立《黄陂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区级部门作为成员,通过建立并落实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调研制度,研究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2.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稳经济、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筹处理当前和长远、活力和秩序、规范和发展的关系,扎实开展好服务月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总局、省局和市局确定的活动内容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活动落地见效。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依托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好服务月活动。要注重发挥区个私协会等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服务月各项活动。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服务月期间,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成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营造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良好氛围。区各有关部门在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或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可及时向推荐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向市局、省局、总局予以推介,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四)高效廉洁,安全有序。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平稳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要高度关注相关诉求和舆情动向,加强监测和引导,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不因开展服务月活动发生聚集性疫情。要坚守安全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及时总结,报送情况。服务月结束后,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加盖印章后,于9月底前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宣传资料一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在梳理汇总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按要求报送市局。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民;联系电话:13628616916;电子邮箱:3560544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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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