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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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政办〔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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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4-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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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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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4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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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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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21〕36号)等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黄陂区区街(乡)社区(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级清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各部门、各街乡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认真抓好《三级清单》的执行落实,严禁超《三级清单》审批和各类变相审批。
二、各部门、各街乡要结合区、街(乡)、社区(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要求,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将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发布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三、各部门、各街乡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
1.黄陂区区直部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黄陂区街(乡)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清单
3.黄陂区社区(村)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清单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