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姚家集街道部门决算

2019-03-21 00:42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10-18 03:0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36981
主题分类
财政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8年10 月 15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社区服务,发展街道经济,带领群众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2、协助辖区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搞好司法和法律服务,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民事调解,协助社会治安联防,落实民政政策,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及各种人员的来信来访;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协助双拥宣传,增强全民国防建设和双拥观念,协助兵役登记,征兵及民兵训练,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协助社区服务,组织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3、协助办事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居民管理、教育、组织发展等党务,做好纪检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街区党支部、团支部、居委会、妇代会、残联、老协等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协助搞好辖区卫生管理。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和监督,维护辖区正常秩序,树立文明城市意识,争创卫生文明单位。

5、以多种形式发展、壮大街道经济,大力开展社区再就业服务,积极安置城市下岗职工和闲散劳动力;协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管理,保持社会稳定。

6、协助辖区内人民代表联络,办理代表议案,换届选举等工作。

7、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姚家集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姚家集各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9、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10、负责监督姚家集街道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

11、负责姚家集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2、负责姚家集街道范围内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督管理。

13、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 个。

纳入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财政所

2.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总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1,75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78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万元,占本年支出12.66%;项目支出10,263万元,占本年支出87.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78万元,增长42.04%。主要原因是增加征地补偿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14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9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万元,占22.01 %;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1万元,占0.0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占4.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万元,占2.9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273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4,050万元,占63.6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102万元,占1.6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36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6,3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1,488万元,项目支出4,87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9%。

2.教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度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3%。

6.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7.农林水支出()年度预算为4,04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2%。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度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9%。

9.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4%。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本级及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0.0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其中:租车费21.7 万元;燃料费3万元;维修费4 万元;过桥过路费 0.5 万元;保险费1.8万元;安全奖励费用1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32万元,主要由于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2017年 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等接待活动3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的接待工作384批次5340人次。(其中:陪同1152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万元,降低2.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降低5.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389万元,本年支出5,3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 城乡社区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5,38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革命进农村、大城管运行经费、村湾环境长效管理经费等方面支出等方面支出。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万元,比2016年增加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为保障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增加了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增强综合实力

2.     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3.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农业结构转型升级

4.     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靓丽汉北“口子镇”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完成国税、地税、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总产值、限上企业社零、限上企业销售额、内引外联资金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超额完成区下达目标任务。

 

已完成 

2

 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确保邓咀村、青联村、大屋畈村、石屋山村、乐河村5个村整体脱贫出列,427人贫困对象脱贫。

 已完成

3

推动农业结构转型升级

提高粮食总产; 稳定畜牧业发展;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力推进特色种植基地项目。

 已完成

4

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双龙大道至杜堂绿化。

完成双龙大道及镇区亮化。

完成八角门路及侧路改扩建,姚集大道、百兴街延长线新建工程。

完成2017年D级危房改造、3000户户改厕。

完成镇区3处小游园建设。

 已完成


二、重点工作事项内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615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