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2-09 06:32
来源: 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122日至3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了巡察,并于413日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413日,区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希凡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分解交办到各责任领导、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印发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围绕6大类24条反馈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殷希凡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议,研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全面深入抓好局系统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健全机关制度。认真落实局党组和各支部学习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 每月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同时,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改革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严格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四是形成责任督办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全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发生。

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较差,不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的问题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以制度化保证理论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定了《区民政局机关学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把加强学习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切实抓好局系统领导干部的政治学习,系统学习《 》、党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相关政策法规,今年已组织8次集中学习,干部学习出勤率达98%三是创建学习型机关。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机关干部学习的系统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针对“督导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及《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绩效工作目标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督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完善意见采纳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共收集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意见及建议38条。

4、针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多个途径,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等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今年以来,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12件,均纳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和决策。

5、针对“发挥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严格机关学习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根据干部人事变化,适时调整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调动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统筹协调,发挥效能。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开展交心谈心,促进班子团结,增强互信,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6、针对“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督办检查更少”的问题一是明确岗位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抓住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与局属二级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监督机制,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公务出行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规范了权力运行。四是落实考评机制。制定局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落实基层党支部向局党组述职述评制度。健全党建工作台账,加强党建工作日常管理。

7、针对“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落实。狠抓“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等基本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局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支部参加组织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三是加强痕迹管理。各支部由专人负责管理组织生活文字、图片归档记录工作。

8、针对“党的基层组织机构不按期换届”的问题。对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轮岗交流,并迅速启动支部换届工作,截至今年8月,7个支部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新产生支部书记7名,支部成员27名。

9、针对“党的意识薄弱”的问题一是严把标准。严格按照党费交纳标准计算每位党员党费计缴基数。二是定期缴纳。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交纳党费。三是全额补缴。巡察期间,机关党支部已清理补缴党费26762元。

10、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牢、不实”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整治机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大操大办”、“四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定期进行通报。二是开展明察暗访。成立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小组,明确责任,不定期在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坚决整治违纪行为。三是创新治理,提高效率。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强化工作督导,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11、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局党组民主议事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7项制度。二是组织学习。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机关各项制度,明确执行制度责任人,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三是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2、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充分利用每周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个“条例”等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加强党的建设放在民政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民政各项工作始终,推动主体责任上肩。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局班子成员分工,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好履职全程纪实,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13、针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着力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建立机制,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新机制,坚持挺纪在前,构建“抓早抓小”的工作新格局,将“四种形态”有效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三是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完善执纪工作机制,严格执纪工作程序,强化各类案件痕迹管理。

14、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约束意识。二是严格程序,明确标准。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三是通报批评,加强管理。在局系统通报区纪委对我局公车私用处理情况,强化警示提醒,加强公务经费支出监督管理。四是严肃执纪,清理退还。及时清退2013年以来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上交区财政。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5、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按照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要求。二是强化程序监管。完善工作网络,对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环节严格把关,强化项目建设全程监督。

16、针对“政府采购手续不健全”的问题。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流程、预算和人员的管理。对2017年以来应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相关事项进行清理,确保整改到位。

17、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健全财务手续。建立财务科管理工作制度,严肃财金纪律,加强办公物品登记及现金使用管控。二是做好资产登记。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核查、清理及核销等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18、针对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规定,划清界限。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解决政策界定不清、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宣传教育,完善机制。加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知识学习,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加强监督,促进自律。通过明查暗访,清理排查本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时刻提醒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严格程序,把关手续。完善单位财务责任制,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费用报批、报销手续。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9、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少”的问题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绩效工作目标的通知》,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绩效目标责任,确定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干部交流。根据机关各科室岗位及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实际,适时对局机关6个科室及5个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

20、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局系统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严格程序。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执行对应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三是责任监督。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2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结合区委组织部门关于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对局属事业单位超编制配备的科级、副科级干部进行清理,目前,超职数配备的3名事业单位支部书记已调整消化完毕。

2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围绕“三严三实”要求、“五好干部”标准、《廉政准则》解读、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考勤、绩效考核等制度。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制度、纪律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违纪的相关

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六)其他方面

23、针对“机构整合不彻底”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分管领导,组建老龄工作科,原老龄办机关及工作人员于512日整体搬进民政局办公,人员工资、经费合并,完成机构实际整合。

24、针对“对民办养老机构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审批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能力。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是严格监控,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对审批机构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资料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完善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区民政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锲而不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持续抓好整改后相关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普遍存在的现象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持续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和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上率下,严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执纪监督,严格问责追责,彰显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严厉查处“四风”顶风违纪案件。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黄陂”的总体目标,履职尽责、拼搏赶超,争创一流业绩,奋力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61002232;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秀街183号,邮编:430300;电子邮箱:hpqmzj@126.com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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