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17-12-19 23:42
来源: 黄陂区农委经管科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农业部、湖北省、武汉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今年起至201812月底,我区18个街乡、601个村(不含武湖国营农场)全面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清理确认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动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推进滠口街、大潭街道办事处、木兰山风景管理处3个街道的整街试点,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于201812月底完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进从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农民变股民,建立起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的有效措施,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事关你们和你们家庭的切身利益,请你们高度重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程序:

1、建立专班。各村建立由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界定成员、清产核资及量化股权等具体工作。

2、制定方案。2017630日作为改革基准日。村改革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村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街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实施。

3、界定成员。遵循成员资格界定的原则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协商明确标准,界定成员身份。成员界定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示,确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并报街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4、清产核资。全面核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核确认清产核资结果,张榜公示,公示结果报街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5、量化股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民主协商决定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设置要素、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时点锁定等事项,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并将结果报街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6、成立组织。民主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以户为单位,向股东发放《股权证》,量化到成员的股份只是获得集体资产收益的依据而不是资产本身。

7、建立机制。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资产经营、民主管理、议事规则、股权权利等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此次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关键。真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村工作,相互转告外出打工的亲戚、朋友。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相信,有农民朋友们的共同支持和热情参与,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定能够按期完成,取得圆满成功,向中央、省、市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衷心祝福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黄陂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