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5/市5、省81/市50)2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8-10-19 05:54
来源: 区编办

 

一、整改问题

1.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

2.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编制总量内配强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装备建设,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三、整改工作

1.强化机构编制配备。在环保局内设机构设置上,调整设立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负责环境问题业务工作;新设立了区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和辐危防治工作,增加了5个事业编制;选派5名转业士官充实到环境执法一线配合监管执法;以“以钱养事”的方法招聘10大气监管员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发现大气问题立即转办和督办。

2.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区政府投入137万完成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投入1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150万元为4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实现了对规模养殖企业监控“全天候”,促使环境监管从“人防”向“人防+技防”的转变;投入132万元建设空气自动站1座,适时监控城区空气质量;投入30万元购置2艘自动监测取样船,水质取样更加规范合理。

3.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加大环境污染排查和巡察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环境违法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今年以来,区环保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起,罚款金额331.1674万元,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单位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1001639。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