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37)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1-25 10:13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17年4月1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省37号问题销号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16个省控湖泊的19个水域中,11个水域功能区水质不达标。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5年的71.0%,2016年继续下降到61.3%。纳入省级监控的8个城市内湖,只有1个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二、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对主要湖泊排口清查,“一湖一策”制定后湖、盘龙湖等19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针对省控湖泊问题,制定后湖治理年度方案。

2、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建立区街村级河湖长体系,落实巡河湖制度要求,强化日常考核督察。

3、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湖泊控污截污,完成了前川、盘龙两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启动扩容建设;全覆盖式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持续推进老社区旧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错接混接管网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正在全力推进村湾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严厉查处投肥养殖行为,倡导清洁养殖,拆除4个湖库渔业养殖“三网”。

4、严格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加强涉湖项目监管。

5、大力推进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启动后湖治理,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正在有序进行二期项目实施。马家湖、西塞湖、汤湖等湖泊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6、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每年将考核情况向全区通报;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相关街道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年前下任务、年底算总账”,倒逼责任单位在湖泊水质改善工作中履职尽责。

7、自我加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下一步将积极争取支持启动整治。

2018年以来,区内12个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无劣Ⅴ类水体。夏家寺、梅店、院基寺、泥河等水库水质均符合Ⅰ-Ⅲ标准。

特此公示,公示7天。联系电话:61108975。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