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市47) 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1-25 15:10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5日,省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发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按时销号备案。现就市47号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铁腕治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积极开展机动车船污染专项治理,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二、整改目标

充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做好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情况

1、做好产业布局规划,强化空间支撑。构建“1+4+N”招商引资新机制,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深入推行“全企技改”。

2、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传统产业改造,鼓励新兴企业发展,加快布局先进制造业,构建珠宝时尚、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优势。推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突出旅游品牌优势。

3、严格控制燃煤项目准入,不断压减煤炭消费量。区发改局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对涉及新建燃煤锅炉项目不予备案。

4、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备案,2020年以来,全区备案充电桩项目共21个,总投资4900万元。

5、强化长江岸线污染管控,督促船舶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污染应急预案,严禁偷排漏排。

6、严格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严把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审批,杜绝不符合要求项目落地,严禁在长江干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7、持续巩固长江岸线整治成果,严防反弹。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1108508。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