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32) 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1-25 15:15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现就省第32项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严格长江岸线资源管控。严格船舶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监督执法和管控,提升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情况

1、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巩固长江岸线整治成果。

2、加强推进岸线清查整治,拆除长江临时砂石集散中心临时办公棚和武汉飞旋船舶用螺旋桨专用码头旧的上堤公路。区交通海事、农业、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认真落实长江及主要支流禁渔要求。

3、做好港口码头防污染物接收装置、吴氏螺旋桨港口码头防污染接收装置、集散中心港口码头防污染物接收装置现场检查的工作。

特此公示。联系电话:61108508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