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38、43)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1-27 17:31
来源: 区水务和湖泊局

2017年4月14日,省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按时销号备案。现就省38、43号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2016年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形势仍不乐观。由于长江众多支流污染加重,且入江水量大,给长江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长江武汉境内支流断面水质逐步改善,到2020年,我市境内7条支流7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较2013年增加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较2013年减少1个。

三、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建立区街村级河湖长体系,落实巡河湖制度要求,强化日常考核督察。

2、强力推进控源截污、完成了前川、盘龙两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启动扩容建设;全覆盖式开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持续推进老社区旧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错接混接管网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3、推进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启动后湖治理,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正在有序进行二期项目实施。金潭湖、西塞湖、汤湖等湖泊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1003422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