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1-06-03 19:20
来源: 区民政局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9日至8月10日,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九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区委第九巡察组向区民政局正式传达了《关于对区民政局党组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民政局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此次巡察整改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区委第九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同时,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截至1月22日,整改清单所列19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11月24日,区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2月17日,召开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真诚以待,相互提意见建议,撰写整改对照检查材料,逐条分析,直面问题,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交办到责任领导、科室和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区民政局关于落实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印发了《区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围绕19条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区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针对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和办理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区民政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存在走形式,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全面深入抓好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11-12月份组织机关支部、老干支部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2月23日省民政厅宣讲队到我区社区养老机构、福利院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二是健全机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党组和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组织好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严肃学习纪律,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个人平时考核内容。7月份以来,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了6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学习4次,学习强国APP每日参学率95%以上。三是改进文风会风。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同时,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改革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2020年全年发文68个,发文数量较往年下降18%;四是形成责任督办机制。即: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梳理,按照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发生。区低保局利用入户核查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活动,积极开展低保政策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册9000余份。社会保障科通过街乡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区电视台等媒介,开展民政惠民政策短消息推送、电话宣传、发放宣传册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问题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提前谋划、主动思考、创新推动工作、解决发展中问题的办法不多。一是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力。二是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评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督办会议,积极与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建设工作。现已完成9家福利院升级改造建设工作,5家改扩建已完成立项、招投标,拟近期开工建设。完成18家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建设。二是迅速启动区殡仪馆新建项目,协调前川街妥善解决群众拆迁矛盾,6月工程进场开始建设,2020年完成投资计划4700万元。长岭殡葬场改扩建项目已获区发改局批复,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筹备中。三是积极与各街乡、财政局对接,完善民政资金预算管理,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和社区工作人员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将养老惠老资金列入预算,将低保、医疗救助、特困资金等社会救助资金重新由财政直接拨付,将社区人员工资发放纳入街乡属地管理,规范民政资金年度预算口径。

问题3:服务群众工作不细致。部分工作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在服务群众工作中践行“民政为民”理念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低保、低收入家庭动态化管理,10月展开了低保家庭年终复核工作,共清退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196户238人。二是按照省、市大数据信息比对核查要求,针对历年城乡低保查实问题线索,按照存在问题集中研究、分类处置的原则,对2017、2018、2019年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信息比对,要求各街乡所有补贴人员信息全部进行录入,每月对新老对象的低保、残疾等级、死亡信息、人社工伤保险等信息逐一核对,做好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追回错发资金1500元。四是做好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双评议”、“好差评”评议工作,加强殡葬、低保、婚登等服务窗口建设,做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做好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率。

问题4:社会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法不多,没有认真查找部门及二级单位工作短板、漏洞,对新形势新情况应对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社会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好疫情期间公墓、营利性陵园管理工作,规范定价收费标准,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问题,严格按照市指挥部要求落实疫情期间墓地价格七折的指示。二是依据《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殡葬车辆运输遗体业务承包合同》,健全管理制度,由区殡葬管理所车辆调度室对全区殡葬车进行统一调度管理,采取措施规范管理流程,要求殡葬车辆承包人与当地民政部门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全区殡葬车辆管理,明确街乡殡葬车辆接运遗体运送范围,对殡葬车辆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好司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补齐车辆管理短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问题5:老年工作职责边界划分不清晰。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区民政局主要负责老年服务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老年健康工作,但具体职责边界没有厘清,两个部门协调机制不顺畅,日常工作中大部分具体事务时有交叉重叠,缺少与区卫生健康局横向协调,没有厘清职责,从制度上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委编办部门职责分工的意见,结合新“三定”方案的规定,12月底,经与区委编办协调,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将老年优待证办理等事项移交区卫生健康局。

问题6:二级单位信息化管理不畅通。综合管理、系统管理水平不高,各科室、二级单位之间信息不畅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到位,惠民政策难以精准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二级单位数据信息并与省市信息系统建设范围,加强信息数据联网管理,依托“武汉市政务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对社会救助服务中的信息审核、资料录入、业务转办、结果反馈进行网上办理,让困难群众能在网上了解业务办理进程。二是利用大数据信息平台,对死亡保障对象进行实时预警,通过“武汉市综合政务办公系统”分发到各街乡,提醒各地及时进行异动管理,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到实处。三是做好殡葬服务过程中数据信息比对工作,确保死亡数据与大数据中心协同动态管理。

问题7: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能力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精神传达不深入,局机关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互联网舆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均较为笼统,对意识形态领域具体问题处理的指导性、操作性不强;党员干部用创新思路和举措抓好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还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文明创建、法治建设、机关党建、安全保密等工作紧密相结合。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关注学习强国APP、武汉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落实点击、点赞、点评任务。三是制发局党组中心组及局机关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四是加强调研,在湖北日报等报刊、网络上宣传民政亮点工作。2020年在湖北日报APP推送信息8条,学习强国APP推送信息4条,武汉晚报2篇。五是与湖北日报社第三方进行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合作,规范民政信息网上传播内容,对热点问题积极点评点赞,对重大舆情问题及时予以管控。

问题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一是局党组层层传递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推动二级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不力。二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派驻纪检工作改革后,区民政局党组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深不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岗位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既管业务又管党建。明确各党组织书记、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三是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与区纪委派出第二纪检组密切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廉政纪律提示提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1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谈话1名。

问题9: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及时,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持之以恒开展作风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机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局党组和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持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脱贫攻坚专题学习5次、抗击疫情专题学习2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三是加强痕迹规范管理,各支部由专人负责管理组织生活文字、图片归档记录规范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留存资料清理归档工作,有效避免了存档文书图片资料出现错号、重复备份等情况。

问题10: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未登记。二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三是报销附件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核查、清理及核销等工作,及时更新填报固定资产月报年报表,保证固定资产登记及时,避免漏登。2015年局办公大楼购置28台摄像机(摄像头)漏登,2017年6月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补登。二是按要求规范支付方式,12月与中行黄陂支行接洽,办理公务卡,避免现金支付差旅费,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出行差旅费报销手续的通知》,规定“公务出行差旅费报销不再支付现金,改为经银行账户转款的方式进行”,补发工资规范支付方式,严格统一工资账户发放,禁止现金发放。三是健全财务手续,建立财务科管理工作制度,严肃财金纪律,规范报销手续、报销附件和报销凭证。公务接待报销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出行需填报公务出行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综合科备案。

问题1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二级单位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约束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区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会计报销程序,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函三单”要求。三是严肃执纪,清理退还。针违规向个人发放“机保及职业年金”的问题,对1名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多发放的资金及时追回。

问题12:工会管理工作不规范。工会会费收缴、物资发放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局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会费的缴纳,由局财务科统一扣缴工会会费,局工会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二是积极组织工会活动,确保工会会员的正常福利待遇。三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福利待遇标准,防止超范围超标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情况发生。

问题1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7、2019年讲党课活动未按照每季度一次的要求开展。2018、2019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谈心谈话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落实。狠抓“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等基本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局领导定期到联系支部参加组织活动,带头参加学习。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把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年12月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2条;2020年12月在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找存在问题11个,批评意见7条,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问题14:党组会议记录混乱。党组会议记录有缺页、时间顺序错误等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民政领域重大事项必须集中研究、集体决策。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区民政局党组会局办公会重要议规则的通知》,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召开内容、程序、时间进行规范。三是综合科由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按照会议时间做好一会一纪要。

问题15: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出现党章学习内容不符合实际,个别党员参加支部学习活动不积极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区委要求,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结合区委组织部门每月学习重点提示内容,拟定每月学习方案,结合实际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史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每月上旬完成支部集中学习活动。二是严肃学习纪律,将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培训学习内容,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参考。

问题16:干部配备存在超配、缺编情况。局机关核定编制11名,在职干部2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7人,参公3人),超编9人。局属6个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47人,在职35人,空缺12人,影响工作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组织部门、编办协调做好民政干部配备使用工作。12月将机关2名科级干部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二是结合民政改革工作的需要,向区委编办提交《关于对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的请示》,拟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职能调整,合理设置服务机构,用活用好现有编制,更好的开展民政服务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新进事业人员招录工作,2020年按照区人社局招录事业单位岗位的通知要求,结合编制情况,拟定招录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问题17: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到位。区民政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7人,平均年龄55.7岁,严重老化。局机关2017年以来没有提拔任用年轻干部,借用临时人员较多,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老中青梯次配备不到位,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高、创造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区委组织部门协调反馈情况,争取支持,合理调配使用干部,逐步将人员调整到核定编制范围内。二是规范机关临时借用人员,发挥在职干部岗位作用,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做好系统内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为民政干部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问题18: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高。保密设备、保密设施的管理有待加强,保密人员对保密工作制度、文件归档分类了解不深;日常缺乏对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集中学习保密法,传达市区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与机要局签署文件保密协议,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文件收发和涉密文件存放工作。二是添加保密设备,配置国产电脑11台,重要民政系统和信息内容由保密计算机进行存取。三是综合科每月底对各科室涉密文件、资料进行梳理,对出现违规存放、使用、传播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问题19:对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深化不够。上一轮巡察结束后,区民政局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堵塞漏洞,但制度执行效果不佳,且没有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将近年来制定、修改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对《关于印发《黄陂区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的通知》、《黄陂区民政局会议制度》《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有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务出行差旅费报销手续的通知》、《关于区民政局党组会、局办公会重大议事规则的通知》等修订制度进行印发,结合执行情况出台对应的细化执行办法。二是利用机关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制度和施行办法,要求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带头执行,并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三是综合科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通过QQ、微信工作群进行工作提醒,对重要文件、通知领取进行登记。四是将巡察问题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构建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区民政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着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相关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常抓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普遍存在的现象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派出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和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上率下,严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执纪监督,严格问责追责,彰显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严厉查处违纪案件。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黄陂”的总体目标,履职尽责、拼搏赶超,改革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奋力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为推进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做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陂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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