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鄂财农发〔2021〕18号)、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中央衔接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2022〕31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研究,拟对2022年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进行补助,资金分配如下:武汉宏农农牧有限公司73.04万元,武汉市明翔肉类食品有限公司13.49万元。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黄陂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27-61860015 027-61860030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