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黄陂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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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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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12-1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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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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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4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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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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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中秋节前夕,黄陂区纪委监委对今年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一、木兰乡刘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元星等4人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刘元星与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舒家生、原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副主任刘敏、原村委会委员汪虹娣以发放电话费、交通费补贴的名义,违规将不入账的村集体收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0.5万元予以私分。2017年,刘元星等4人以党员慰问的名义,向刘咀村22名党员发放补贴。刘元星、舒家生、刘敏、汪虹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前川街康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董小枝违规操办其父丧事等问题。2019年10月,董小枝在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本社区6名干部礼金。2020年防疫期间,经董小枝同意,康乐社区通过将聘用工作人员按志愿者上报、虚报志愿者服务天数等方式,违规领取志愿者补助资金,并用上述资金支付志愿者和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加班费等。董小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盘龙城开发区刘店村原党总支书记董财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经时任刘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财文签批同意,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超标准发放该村干部和临聘人员工资报酬。2015年2月和2016年1月,董财文先后2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茶叶,用于发放村干部、党员和部分村民春节福利。董财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四、木兰乡令牌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俊违规操办其女升学宴问题。2021年5月,方俊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宴请本村村民(非亲属关系)并违规收受礼金。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方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