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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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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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9-1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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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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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1-5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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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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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20日,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6家区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内容
一是对照本届区委巡察反馈的面上问题及问题线索清单,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是否存在反弹回潮、变相整改、打折整改等现象。二是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新问题。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停车收费“微腐败”重要批示情况,认真查找停车行业“微腐败”问题,全面纠治停车行业不正之风。
二、巡察“回头看”方式
区委巡察组将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二级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发现问题线索。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回头看”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还建安置、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四、巡察“回头看”单位及联系方式
1.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6255756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区委第一巡察组)
邮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62557563@163.com
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及二级单位分别设置区委第一巡察组意见箱。
2.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2055229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区委第二巡察组)
邮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20552292@163.com
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二级单位分别设置区委第二巡察组意见箱。
3.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区司法局党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2055740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区委第三巡察组)
邮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20557400@163.com
在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二级单位分别设置区委第三巡察组意见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黄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