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期
中共黄陂区委办公室 2011年1月25日
袁堃同志在纪念黄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
设立常务委员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1年1月20日
(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隆重纪念黄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30周年,这对于在新形势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创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30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全面系统地建立起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重要作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我们党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作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决策的同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摆到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纪元。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并重新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这是我国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1981年1月,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原黄陂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黄陂县人大常委会。从此,我区(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有了常设的制度载体,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从组织上进一步得到保障,地方国家政权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黄陂县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发展中完善,在探索中创新,为构建“富裕黄陂、和谐黄陂、生态黄陂”作出了积极的重大贡献。其工作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依法监督成效显著。30年来,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职履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30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50多项,开展执法检查160余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300多次。特别是2007年《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重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城乡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实施监督,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有力。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对重大项目投资、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依法治区等120多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反映了全区人民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全区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黄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
第三,选举和任免工作逐步规范。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规范完善人事任免工作,严把提请任免程序关、材料送审关和任职资格关,认真做好对提请任命的干部进行任职情况调查、任前法律考试、任前供职报告、充分酝酿、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既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又维护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通过履行人事任免职权,强化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国家机构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授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勉励被任命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努力创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30年的时间,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0多人次,为我区(县)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四,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一直把代表工作摆到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代表培训,拓展代表工作渠道,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搭建代表工作平台,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仅如此,人大还认真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评议、视察、调研等工作,认真督办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据统计,30年共提出和办理大会议案46件,交办督办代表建议数千件,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
第五,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全面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也逐步健全,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与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提供了有力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议事设施也同步得到较大的改善。
总之,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30年,是我区(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30年,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的30年。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牢牢坚持县委、区委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全区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富于创造的实践,不断推动黄陂人大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回顾30年的发展历程,人大工作取得的一切成就和进步,是历届县委、区委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人大常委会老领导、老同志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锐意进取、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向为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届人大常委会的老领导、老同志和历届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全面把握30年来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30年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有利于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协调一致、高效有力地运转。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探索中前进、在不断创新中发展、在不断总结中完善,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宝贵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七条:
(一)一定要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实行有机的统一,这里面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各项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使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并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二)一定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因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对人民负责,必须受人民监督;也正因为如此,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健全民主制度,不断地丰富民主形式,不断地拓展民主渠道,切实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所以,人大常委会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中群众智慧、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才能使人大工作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三)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履职尽责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区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为此,人大常委会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本行政区域全局中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这样才能使人大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适应,从而体现人大工作的重要价值和更大成效。
(四)一定要把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可靠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决定了其根本任务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因此,人大常委会必须始终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五)一定要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作为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原则。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在民主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通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讨论和审议,集思广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努力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加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六)一定要把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为此,必须把代表工作摆在基础性、全局性的突出位置,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具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七)一定要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作为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区人大工作之所以能够在30年历程中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历届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发展永无终点,创新永无止境。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探索人大工作规律,拓宽人大工作领域,创新人大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对30年的工作,我们还可以总结很多的经验和有益的做法,这需要我们大家都来开动脑筋,认真收集、归纳、总结和思考。对这些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不断地发展传承下去。
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努力把我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2010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区又跨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期待,也是我们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区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黄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推进民生改善、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把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在灵活运用30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举措,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要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作用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认真负责地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本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激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伟大事业之中。
第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举任免工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它代表的是人民的授权,体现的是人民的信任和委托。因此,一定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体现人民意愿,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规范地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一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使他们能够依法正确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第四,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开展工作的优势所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面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代表工作要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进一步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突出发挥代表的作用,突出提高服务的水平。要贯彻落实好《中共黄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认真实施好新修改的《代表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规范方式、充实内容,让人大代表更加深入地参与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的督办工作,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要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方式,不断开辟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新途径,为集中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搭建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履职考核激励等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提高人大机关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群众性,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此,区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联系代表等制度,建立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大兴学习思考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
同志们,过去的30年,我们见证并创造了光荣的历史;面对新的征程,我们还将继续书写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辉煌篇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景光明而美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事业崇高而神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认真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创造黄陂美好的未来和全区人民的幸福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