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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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陂政〔201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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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14-12-0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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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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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4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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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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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政〔2014〕46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黄陂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
管理委员会设立资金专户的批复
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管理委员会:
收悉你处提交的《关于黄陂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管理委员会设立资金专户的请示》。根据2014年5月6日汉口北工作专题会议意见,同意先支付你处60%评估资金168万元。根据前期洽谈合作情况,你处可与湖北银行汉口北支行协商按程序开立专户,并将此笔款项转入该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