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黄陂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管理委员会设立资金专户的批复

2018-02-07 00:52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陂政〔2014〕46号
发文日期
2014-12-04 12:03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417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陂政〔2014〕46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黄陂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

管理委员会设立资金专户的批复

 

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管理委员会:

收悉你处提交的《关于黄陂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管理委员会设立资金专户的请示》。根据2014年5月6日汉口北工作专题会议意见,同意先支付你处60%评估资金168万元。根据前期洽谈合作情况,你处可与湖北银行汉口北支行协商按程序开立专户,并将此笔款项转入该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