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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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陂政〔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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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14-12-0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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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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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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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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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政〔2012〕18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情况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工作实际,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吴祖云区长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临空经济区)。
黄兆义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综合经济、招商引资、发展改革和“两型社会”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稳定、信访、金融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及铁路建设、机场三期建设等重点工程。协助区长抓审计和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临空经济区)工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两型办、重点办、支铁办),区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信访局(维稳办),区人行、银监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区行政学校,区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办。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民主党派,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区编办、新闻宣传和黄陂地区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吴俊勤副区长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和城市投融资、前川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分管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产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区民防办(人防办、地震办)、区城投公司、新港办。联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
陈世刚副区长 负责城管、环卫、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含林业、水利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民政、扶贫、移民和防汛工作。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局(扶贫办)、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林业局(防火办)、经管局(经管站)、移民局,区环卫中心、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农机中心、能源办和台湾农民创业园。联系区残联,区人武部、驻陂部队(含武警部队)。
赵弢副区长 负责工业、民营经济、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商贸流通、对外开放、外经外事、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和西气东输工作。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司法局、物价局、商务和旅游局(商务、外事、侨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信息产业办、台办、屠管办和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仲裁委。联系区电信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分局,区移动通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电公司、盐业公司。
吴立群副区长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分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局(版权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民族宗教局、商务和旅游局(旅游)、档案局(档案馆),区广播影视中心(广播影视局),区老龄办和木兰生态旅游区。联系区文联、科协、红十字会。
周少敏副区级领导 协助分管区农业局(扶贫办)、经管局(经管站)、移民局、气象局、粮食局,区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农机中心、供销社、能源办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协助分管区商务和旅游局(商务、外事、侨务),区台办、屠管办,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联系中石油分公司和中石化分公司。
张翅鸽副区级领导 协助分管区商务和旅游局(旅游)、档案局(档案馆)、民族宗教局,区史志办,木兰生态旅游区。
王华灿副区级领导 协助分管民政工作,具体负责新汉口殡仪馆搬迁工作。
丁朝辉主任 协助分管区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具体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