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湖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2018-02-07 00:52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陂政〔2012〕61号
发文日期
2014-12-03 11:4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417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陂政〔2012〕61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湖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

批   复

 

武湖农场:

你场《关于省农垦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请示》(武场文[2012]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场是全市新农村建设首批试点单位,目前正按照“两镇四村”布局,以“土地增减挂钩”为核心,整体推进农民新区建设;同时,在房屋分配上,采取“以户为主”,农户房屋现状不影响其平等享受房屋分配的政策,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场将省农垦系统危房改造项目与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将省农垦系统危房改造资金与新农村建设资金统一管理,捆绑使用。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