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黄陂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黄陂区城管局整理一年政府信息公开运转情况编写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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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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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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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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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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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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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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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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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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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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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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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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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091 |
46 |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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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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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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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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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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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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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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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2 |
1790万元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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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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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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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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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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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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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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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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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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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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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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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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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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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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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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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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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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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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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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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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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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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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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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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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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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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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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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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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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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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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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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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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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文字描述)
人员不足。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需要定期、及时充实和更新网站公开内容,同时也要求时时关注群众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等各类动向,需要有专人维护网站,负责这项工作。但因园区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同时政府信息种类多、数量大、更新快,现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目前还不能满足需要,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段时间内,我们落实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采取加班加点的办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文字描述)
我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