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外事、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统筹政策研究、政务公开、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办。统筹城乡交通协调发展,交通运输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信息化、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1002010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交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61108607
(三)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区级交通运输财政预决算,承担机关并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区级财政交通事业专项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经营服务价格。
办公电话:61002521
(四)计划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工作,指导编制公路、水路、物流等专项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策划、储备,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园区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和物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办公电话:61007311
(五)综合运输科(政策法规科)。指导、协调、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区境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文书使用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反恐、维稳、消防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61007326
二、下属单位
(一)公路管理段(局)。负责承担黄陂境内331.77千米/9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建设、管理和公路应急抢险等主要职能;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副处级规格,也是本区唯一法定公路管养机构。
办公电话:85932171
(二)农路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机构组织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负责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实施年度养护建设计划,执行省,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负责农村公路安全和应急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办公电话:85931507
(三)运管所。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日常秩序管理。对道路运输业商务活动,营运证件、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价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调解运价。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本区行业发展规划。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培训。负责全行业安全管理。
办公电话:85905008
(四)物流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流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物流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落实等方面的服务与促进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做好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壮大物流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统筹协调物流园区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物流业统计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组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信息化及物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指导全区物流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开展物流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和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85931213
(五)港航管理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登记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长江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85932675
(六)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交通工程建设提供质量监督保障,公路与水运工程规章制度拟定、公路与水运工程质量管理 ,公路与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61107311
(七)石门店治超检测站。负责区域内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检测工作。
办公电话:85940077
(八)横店治超检测站。负责区域内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检测工作。
办公电话:6110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