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黄陂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或个人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为:
1.规章:无
2.规范性文件:《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公路管理法》(试行), 正在申报审批中,尚未发布实施,审批通过后立即公开。
3.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公开共53项。(详情见附件:《2019公式公告》)
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关于免费安装高速ETC车载装置的通告》及《黄陂区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的实施方案》
5.行政处罚:无
6.行政强制:无
7.行政事业性收费:无
8.政府集中采购:黄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行业集中采购工作已全部移交至黄陂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无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或个人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不足之处。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加强自身的工作素养,努力做到更规范、更准确、更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