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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化工及造纸企业监管
不到位”问题(省序号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磷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禁止新增限制类(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淘汰类项目产能。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磷化工项目,正在审批的,依法停止审批;已批复未开工的和已开工未投产的,依法停止建设。
(2)严格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3)聚焦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方案》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者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者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4)加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区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无化工园区,无新建磷化工项目。已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我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前我区无新增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能;无化工园区,无新建磷化工项目。
(2)严格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一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坚决杜绝任何涉及清单的项目在辖区内落地;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违规开展相关业务的情况。
(3)聚焦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我区列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企业有2家,即武汉市宇添星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市天泰化学有限公司。我区于2019年10月对武汉市天泰化学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企业已转产;2019年12月对武汉市宇添星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企业已关闭。按照市指挥部要求,两家企业均实施了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经市生态环境部门复核通过后,2019年12月市指挥部办理了验收销号手续。
(4)加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境监管力度,我区在巩固“两化”搬改关转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打非治违,对违法违规生产的化工及造纸企业,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把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成果转化为推动区域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抓好“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的长效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61002525。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