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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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武农〔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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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1-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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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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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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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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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要根据《武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完成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经过专家评审的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依法依规由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各区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其他相关规划成果之间的衔接,并认真落实项目储备库制度,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各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