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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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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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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7-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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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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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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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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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黄陂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执行。
一、加强统筹协调
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20号)要求,严格执行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的,通过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办”)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进一步扩大联合抽查覆盖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成为本辖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确保联合抽查任务数占总抽查任务数比例不低于40%。
二、提升监管效能
联合抽查计划各发起部门要组织有关配合部门会商制定抽查工作方案,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协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各发起部门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联合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内容要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结果运用
联合抽查计划各发起部门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健全抽查结果后续处理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置,实现双随机抽查监管闭环。要强化抽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加大对抽查发现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督促指导
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督办检查,统筹实施本辖区、本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联系人:丁军 联系电话:13971595539
邮箱:925597224@qq.com
黄陂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