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清理表(行政奖励类)

2025-12-22 11:22
发文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12-19 11:3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3155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行政执法事项清理表(行政奖励类)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奖励的名称或种类

行政奖励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文号、具体条款

清理建议及具体理由

拟调整事项的调整建议

拟调整事项涉及的法规、规章的名称、文号以及

具体修改建议

拟保留

拟取消

拟调整

拟暂停实施

1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