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11: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670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现将《黄陂区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2日
黄陂区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4年4月起,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改变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在同一评标室评标的常规模式,随机分布不同标室工位,实现专家评标“不见面”、同标“不同室”、评标“无干扰”的评审,以制度机制保障机会平等。
二、适用范围
进入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实施流程
(一)评标前准备。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优先选择采用“工位制”分散评标。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预定标室时,同步填报“工位制”分散评标需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项目评标专家数量提前准备充足的评标室,做好评标场地基础设施配备、评标系统调试、现场服务等工作。
(二)专家抽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评标专家抽取申请,通过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系统完成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工作。
(三)专家分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武汉市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获取专家信息后,在“会议管理”-“开/评标会议管理”界面,选择“工位制”分散评标项目,点击“专家分配”输入需要分配的标室数量。
(四)评标。评标活动开始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指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进入分配的标室落座,宣布评标纪律、评标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物理隔离,互不见面。确需讨论问题的,可通过“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与其他标室的专家进行线上沟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协调解决“工位制”分散评标过程中的问题。
(五)评标结束。“工位制”分散评标结束后进行刷脸签字授权,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组长下达评标(审)结束指令后方可离开评标现场。评标结束后,系统会根据分配标室合成该项目的环境视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将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建立部门协作、工作例会和督考核查等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推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各项措施的落地见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服务保障,为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技术支持,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工位制”分散评标情况。各招标人要积极支持参与“工位制”分散评标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安排的项目招标人,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项目库,重点监督检查。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向招标人宣传有关政策,及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拓展建设工程项目“工位制”分散评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