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信用+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08 08:50
发文单位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08:5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4-176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推广应用”先行试点建设,构建“信用+招投标”新型服务和监管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招标投标大市场。

、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招投标”评价归集和共享

一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公示制度。制定《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实施方案》,由招标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按照“一标一评”原则,对进入我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由综合监管部门定期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公示。

二是建立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制度。依托“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综合监管机构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依据《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履职负面清单》,对评标过程中专家的出勤、纪律、能力和履职等情况予以评价。

三是建立信用+招投标信息数据库探索建设“黄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微应用”,建立区级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库。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自作出认定和处罚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信用量化计分,并汇集传送到“信用湖北”网站,提供信息公开、查询、共享和应用等相关服务,形成覆盖全面、动态更新的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实施“信用+招投标”激励和惩戒

一是实施“信用+投标”改革。对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时,可由书面信用承诺替代不存在“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等证明文件。

二是实施信用+监管”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招投标监管机制,不断加强知信用信重信守信的引导和实践,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实施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的信用量化计分。相关市场主体一次性或累计量化分值达 12 分及以上的,将自动列入“黑名单”。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三是实施信用+金融帮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对信用较好的投标人,鼓励招标人减免保证金或使用电子保函替代实缴保证金。积极探索“信用+金融帮扶工作。针对中小微企业在中标后可能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信用中标贷款服务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融资支持。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保障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通过举办培训、发布指南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对“信用+招投标”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信用信息应用的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探索建设“掌上信用公示”“黄陂区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等“微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分析和应用的能力。

三是建立反馈与调整机制。对标国内招投标领域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地区,定期评估“信用+招投标”工作效果,及时收集各方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6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

(二)试运行阶段(6-7月):制定相关信用评价标准,推进“信用+招投标”评价信息归集和共享,推进实施“信用+招投标”各项激励和惩戒措施,收集反馈意见,完善工作机制

(三)全面推广阶段(8-12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信用+招投标”模式,广泛推进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招投标”服务和监管长效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公管委办公室一体推进“信用+招投标”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区公管委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定期“信用+招投标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和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部门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信用+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共同推动黄陂区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