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9-15 17:30
发文单位
武汉市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09-15 17:3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2631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2023年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

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23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武汉市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


2023年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跨部门

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根据《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要求,联合市城建、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于9月中旬在全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式,联合城建、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抽取一定数量的招标投标项目,根据任务分工开展不同事项的抽查检查,以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不断规范交易行为,营造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二、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期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

(二)抽查比例。本次抽查按不超过同期招标项目总数10%比例抽查,即抽查项目数为10个。

(三)抽查组织实施。本次抽查检查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区级同期交易项目。

三、任务分工与检查内容

(一)任务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等要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对被抽取项目招标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区住建、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负责对被抽取检查项目的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事中监督检查内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事中监管,主要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四类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人检查内容。是否与投标人串通;是否泄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信息;是否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重点看招标人是否有《湖北省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所列举的17种情形;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没有按照规定收取或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检查内容。是否有串通投标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是否有以他人名义、借用资质投标是否以假国企、假央企身份参与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中标。

3代理机构检查内容。是否有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是否有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的行为。

4评标专家检查内容。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收受好处或财物;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或参与组织围标串标活动;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事后监督检查内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事后监管主要针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施工项目合同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中标人是否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办理,是否存在先施工后招标行为;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施工、监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如变更,是否符合变更要求;中标人有否存在转包、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分包等行为。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实施。根据公管局统一安排,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10月底以前完成依法处置工作。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的要求,联合抽查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在满足检查人数需要的基础上,聘请一定数量的咨询专家参加检查,以提高检查质量和发现问题的概率。

(二)监管方式。跨部门综合监管主要参照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

(三)有关保障。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明确具体执法人员参与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好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标后履约检查;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联合抽查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认真调查处理。对联合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招标项目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规定,将有关问题抄送责任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涉嫌犯罪问题,要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袒护包庇、以罚代刑

(三)强化结果反馈。对联合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反馈,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及时将检查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处理情况报送市公管局。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2.标后履约检查记录表

3.联合抽查检查项目清单

4.联合抽查检查问题清单


附件1

武汉市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投资额

万元


招投标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检查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附件材料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2

武汉市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标后履约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姓名


总监姓名


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


合同签定时间


施工许可证签发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说明凡是在“是”内“√”,需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资料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借用资质投标行为。




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项目合同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中标人是否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办理,是否存在先施工后招标行为。




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如变更,是否符合变更要求。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说明:如抽查项目尚完成招标程序,则不用开展标后履约检查。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武汉市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项目清单

汇总填报单位:

序号

排查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附件4

武汉市黄陂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问题清单

汇总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问题描述

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