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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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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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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4-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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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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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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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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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及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区级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2024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各项部署,着力解决招标投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发现并纠正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规范交易行为,营造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
二、抽查计划
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照2024年《区级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本年度本部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抽查任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不少于一次多部门集中抽查。
(一)集中抽查模式。集中抽查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抽取项目。项目抽取后,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聘请专家会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被抽取项目招标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经信局等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被抽取检查项目的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集中抽查时间及抽查对象。全年计划开展集中联合抽查工作不少于1次,抽查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各类项目。
(三)集中抽查对象比例。集中抽查对象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农业工程等项目抽查比例按照不低于总项目数的5%,抽查总项目数不少于20个。
三、抽查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在满足检查人数需要的基础上,聘请一定数量的咨询专家参加检查,以提高检查质量和发现问题的效率。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对抽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区门户网站和省局招投标违法违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根据监管职责权限划分,交由项目具体监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