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2 09:48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助力黄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规范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截至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理完成4件,余0件转2024年度办理(符合办结时间要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区行政审批局”名义制作的文件类信息实行清单制管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在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作用,始终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日常建设运维。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主动接受市政府、区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主管机构监督和考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及时办理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认真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7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7.880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办理结果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改进情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通过陂帮企、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等栏目公开企业业务办理指南和办理结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机制仍需加强,网站栏目架构设置与公开内容仍有优化空间;二是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需要不断强化业务培训。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方针政策,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类培训,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武汉市黄陂区行政审批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我局共接到区政协交办的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

          黄陂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