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委托书

2025-12-22 10:52
发文单位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12-22 10:5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31550
主题分类
其他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管,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基金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黄陂区医疗保障局委托黄陂区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具体行使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执法权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执法期限等事项。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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